一、总则
(一)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 C1 及以上驾驶证件,并经过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上岗。
(二)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煤矿“三大规程”、《神东煤炭集团辅助运输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
(三)驾驶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入井前必须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靴、矿灯、自救器等)和携带氧气、甲烷、一氧化碳便携仪及定位卡。
(四)驾驶员必须熟悉所驾驶车辆的各项性能,入井前必须对所驾车辆按照点检要求进行自检,严禁不完好车辆入井。
(五)驾驶员必须熟练掌握所驾车型的应急处置方案、矿井辅助运输路线、避灾路线、CO 传感器安设点。二、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的检查
1.检查机油、柴油、液压油、冷却液、变速箱油和液位是否正常。
2.检查进气软管有无破损、松脱现象。
3.检查制动油管、制动器、波纹管是否漏液。
4.检查各焊接部位是否有开焊现象,各连接部位螺栓螺母是否有松脱或断裂现象。
5.检查各铰接部位润滑是否到位、连接是否可靠、配合间隙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车厢马槽有无卡死现象,是否能够灵活打开。
7.检查发电机皮带是否完好,液压胶管、缆线有无破损。
8.检查发动机表面是否整洁干净,废气处理箱是否干净、排气防爆栅栏是否堵塞。
9.检查轮胎的磨损量是否超标,有无划伤。
10.检查座椅、各开关按钮、门锁、仪表、安全带、后视镜、照明信号灯、倒车影像、倒车语音装置、定位及通信系统等附属设施是否完好。
11.检查灭火器(含自动灭火装置)、三脚架、阻车器是否完好齐全。
12.检查车辆其它各部位有无异常情况。
(二)启动
驾驶员在检查车辆完好并确认周围无人员后,进入驾驶室关好车门、系好安全带,方可进行启动操作。
1.启动时,应先打开气路总开关,查看气包压力表数值是否在0.5MPa~0.8MPa之间,将启停开关置于运行位置, 保护系统自检。
2.确保车辆选档杆在空档位置,按下启动按钮至起动,起动后随即松开启动按钮(检查启动按钮是否回位),柴油机正常运转。
(三)行车前的检查
1.检查油管、水管、波纹管是否有渗漏现象。
2.检查发动机油压表,若机油油压低于0.15MPa时,应停机检查故障原因。
3.检查灯光、喇叭、倒车影像、倒车语音报警装置、雨刷是否完好。
4.柴油机起动后怠速预热2~3分钟方可行驶,机油压力0.2MPa~0.6MPa;前、后制动压力8.6MPa~10.3MPa;变矩器压力1.1MPa~1.5MPa;变矩器油温70℃~90℃;气压0.7MPa,方可行驶。
5.检查车辆各类保护系统是否正常,尾气是否达标。
6.悬挂系统的检查和调定
行车减震采用油气悬挂装置,车辆行驶前需严格检查悬挂系统是否完好,是否按照要求调定,否则会出现由于减震性能不好导致驱动桥壳和车架开裂。
(1)前悬挂油缸的调定:
车辆行驶时前轮挡泥板上平面与前轮中心的距离应保持在745±10mm之间,油缸活塞杆伸出量约为60mm。当过高或过低时,应调整前悬挂的高度,否则减震性能降低,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悬挂过低需要调节时,旋松左、右前“悬升”旋钮,使得蓄能器充液,前机架即会自动升起,达到要求的高度后,
旋紧左、右前“悬升”旋钮。
悬挂过高需要调节时,旋松左、右前“悬降”旋钮,前机架会自动下降,达到要求的高度后,旋紧左、右前“悬降”旋钮。
升降机架时,应两侧同步进行,避免偏升偏降卡住机架。
(2)后悬挂油缸的调定:
车辆行驶时后悬挂缸的活塞杆伸出量在68mm左右减振效果达到最佳状态。调整时向外拉后悬挂控制手柄后机架升起,调整到合适高度,松开手柄。反之向内推后悬挂控制手柄后机架降落,使机架达到水平状态方可行驶。
(四)车辆的行驶
1.车辆起步:踩下制动踏板,鸣笛三次,将选档杆置入前进或后退,挂档杆置入Ⅰ档。释放停车制动,然后松开制动踏板, 缓踏油门踏板,车辆即起步行驶,严禁高档位倒车。
2.制动:为确保行车安全,车辆起步后应试踩制动踏板,检查制动效能是否良好,行驶中制动时应缓慢踩下制动踏板。
3.临时停车:
(1)临时停车需在不影响井下交通和安全的条件下,停放点为巷道宽敞、顶板支护良好、底板完好,无淋水、无积水、无片帮、不易发生碰撞的位置。
(2)临时停车时,应打开警示灯,松开油门踏板,踩下制动踏板,将选档杆推入空档位置,车辆停稳后,将停车制
动手柄推入制动位置,确认气压在0.4MPa~0.8MPa之间后,将转换开关转到“关”的位置,使发动机熄火,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必须安放阻车器,在车辆前后30米设警示牌(三角架或锥桶)。
(3)车辆严禁在 CO 传感器上风侧规定范围内停放或会
车。
4.紧急停车。
(1)在紧急情况下,需要紧急停车时,将车辆靠边行
驶,松开油门踏板,踩下离合器踏板,变速杆推入空档位置,同时踩下制动踏板、停车制动手柄推入制动位置。车辆停稳后,将转换开关转到“关”的位置,使发动机熄火,安放阻车器,打开警示灯并在车辆前后30米设警示牌(三角架或锥桶)。
(2)在脚制动失效无法停车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手制动器辅助制动,并尽量将车辆驶向紧急避险道或采取其它紧急避险措施。
5.运行过程中的要求
(1)车辆行驶过程中,注意观察仪表指示等是否正常。柴油机水温应保持在80℃~98℃的范围内、变矩器油温70℃~90℃的范围内。
(2)行驶过程中应注意车辆各部位工作状况,若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车检查和排除。
(3)在井下巷道中行驶时,车速应保持在时速30km/h 以内,严禁超速行驶。
(4)坡道行驶时严禁换档,下坡须Ⅰ档行驶,行驶时不允许熄火或换入空档滑行,并通过间断踩制动踏板使下坡速度不致过快。
(5)在连续坡道缓冲平台,应将车辆速度降为零,重新提速行驶。
(6)需倒车时,待车辆完全停止后,打开倒车语音并确认周围环境安全后,以缓慢速度倒车。
(7)若井下巷道中积水深度超过300mm时,不许车辆涉水通过。
(五)收车操作
1.收车时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将停车制动手柄推入制动位置,旋松左、右前悬降旋钮,将前机架降至 最低位置,向内推后悬挂控制手柄使后机架降至最低位置。2.熄火前先将气压打至0.7MPa~0.8MPa,柴油机应怠速
运转2~3分钟,将转换开关转到 “关”的位置,使发动机熄火。
3.驾驶员在下车后应关闭气罐球阀并在轮胎前后安放阻车器。
4.收车后,驾驶员需绕车一周检查车辆有无漏水、漏油、润滑油缺少等现象,并锁好车门。
5.收车后及时清洗排气栅栏、废气处理箱。
6.收车后驾驶员需对车辆全面点检,填写好运行记录表、故障记录表及其它记录。 三、注意事项
(一)严禁材料车载人运行,驾驶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身体任何部位不得露出驾驶室。
(二)驾驶员严禁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三)车辆行驶前应保证所载物料牢固可靠,严禁超速、超载、超宽、超高行驶。
(四)货箱所载物料,对于重量较大、重心较高的物体必须捆绑牢固,严禁重心偏离载运,杜绝急刹车,转弯时必须减速慢行。
(五)车辆行驶前应将前后悬挂油缸升至指定位置,严禁车架长时间在最低位置或倾斜状态运行。
(六)严禁I档以上起步,避免冲击载荷造成零件损坏和柴油机熄火。
(七)车辆作业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车辆运行过程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八)每次启动时间不得超过 5 秒,否则会影响启动马
达的使用寿命。每次启动失败后,应停2分钟再启动,三次启动失败应查找原因。
(九)车辆在经过湿滑路段时,应减速慢行。
(十)车辆必须按照风量核定准入数量驶入,严禁超数量集中作业。严禁车辆停车不熄火。
(十一)严禁故障车辆带病运行,补水箱缺水情况下作业。严禁车辆甩保护运行。
(十二)严禁车辆未熄火状态加油、加水。
(十三)车辆拖车时,必须按照《拖车安全措施》执行,前后要有指挥车护送。
(十四)停车后必须关闭照明灯、转向灯、倒车灯、电源开关,防止造成蓄电池亏电。严禁车辆在非指定地点停车。
(十五)冬季车辆必须停放在环境温度符合车辆要求的地方,否则应将车辆的水放尽,并尽量采取保温措施,防止管路及水箱损坏。
(十六)人工卸料后必须确认马槽关闭方可行驶。
(十七)人员在车厢内作业时注意顶部外露锚杆伤人。
(十八)按照规定定期对储气罐进行排放水工作。
(十九)按照规定定期检查储气罐安全阀是否工作正常, 若安全阀损坏须立即更换。
(二十)每周吹一次空滤滤芯、每季度清洗一次进气栅
栏。
(二十一)严禁发动机水箱高温情况下开盖加入冷却液。四、车辆应急处理
驾驶人员需熟练掌握《神东煤炭集团辅助运输车辆应急手册》。在出现下列情况时,驾驶员需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应急处置:
(一)脚制动失灵:驾驶员必须沉着冷静,根据路况和
车速控制好方向。
1.下坡发生刹车失灵时,立即锁止手制动停车,如手制动不能停车,将前进档位直接切换到倒车档位并加大油门使车辆减速。不能利用车辆本身的机构控制车速或找不到合适的物体降低车速时, 驾驶员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就近驶入避险硐或利用车体一侧等钢性部位。尽量向无电缆、水管一侧煤壁或岩壁靠拢,以摩擦、碰撞来增加阻力,达到强行停车脱险的目的,尽可能地减少事故损失。
2.上坡时出现刹车失灵,应适时减入低速档,保持足够的动力,待车辆行驶到坡顶平稳路段时,利用手制动停车。如需半坡停车,应保持前进低档位,锁止手制动。如有后滑现象,车尾应朝向煤壁、岩壁或安全一面,打开信号灯、鸣喇叭、晃矿灯等手段提示引起后方车辆的注意。
(二)方向失灵:驾驶员必须沉着冷静,点刹脚制动使车辆停止。在采取上述措施同时,还应对巷道内行驶的其它车辆及行人发出警告信号,如打开信号灯、鸣喇叭、晃矿灯等手段提示避让。在车辆停止后,前后30米摆放安全警示牌,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三)灯光失灵:驾驶员应沉着冷静,双手紧握方向盘,控制好车辆方向,点刹脚制动,立即停车。打开矿灯查看周围环境后,尽量将车辆缓慢移动到不影响井下交通和安全的地点,安放阻车器、在前后30米摆放安全警示牌,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四)漏水、漏油、异响:尽量将车辆移动到不影响井下交通和安全的地点,安放阻车器,在车辆前后及撒漏油污路段前后设置警示牌(三角架或锥桶),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并汇报调度清理路面油污及维修车辆。
(五)突发故障熄火:驾驶员必须沉着冷静,握紧方向盘,尽量将车辆滑行到巷道边侧,点刹脚制动,使车辆缓慢停下。车辆停稳后锁止手制动,打开警示灯(便携式警示灯),安放阻车器,排查故障原因,确认没有安全问题后方可二次启动车辆。仍无法排除故障时,应设置警示牌,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六)发动机“飞车”:驾驶员必须沉着冷静,握紧方
向盘,尽量将车辆滑行到巷道边侧,点刹脚制动,使车辆缓慢停下。车辆停稳后锁止手制动,打开警示灯(便携式警示灯),安放阻车器,排查故障原因,确认没有安全问题后方可二次启动车辆。仍无法排除故障时,应设置警示牌,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七)车辆着火:立即停车熄火断电,佩戴自救器,在
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合适的方式灭火,当火势无法控制时,立即弃车撤离并汇报调度室救援。
(八)车辆碰撞:当车辆出现碰撞类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熄火,必要时砸碎玻璃进行人员撤离。如车辆还能移动则要使车辆靠边停放,避免影响其它车辆通行或是造成二次事故发生。如无法将车辆靠边停放或是驶入调车硐室,驾驶员必须在车辆前后30米设置警示牌并对来往车辆晃灯示意。及时向调度室报告事故发生的类型(车辆故障或是运输事故),是否有人员伤亡、故障原因的初步判断等相关信息,等待救援。
(九)误入深水处:如判断或实测可以通过,档位选入低挡,稳定油门匀速通过积水路段。如车辆在水中熄火,切不可重新启动车辆,人员立即撤到安全位置并及时汇报救援。
(十)车辆误入超核定数量巷道:立即靠边停车并熄火,
等待其它车辆驶出后,满足准入数量方可启动车辆运行。
(十一)车辆误入低氧区:随身仪器发出报警时,驾驶员应立即驾驶车辆驶离低氧区,在动力不足时应熄火,人员优先撤出汇报。在入口处设置警示牌(三角架或锥桶),提醒后方车辆、人员禁止进入,及时向调度室报告。
(十二)车辆误入有毒有害气体超标的区域:随身仪器报警有害气体超标,车辆保护未自动断电时,应立即熄火撤人汇报;保护自动断电后,严禁二次启动,立即撤出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