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下发《数字化集团公司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矿上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及报警机制,进一步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增强井下作业人员抗灾避灾意识及避灾互救自救能力,特制定本规定,望有关单位及个人认真执行。
一、根据矿井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危险因素:瓦斯、煤尘、水灾、火灾、提升运输及顶板事故,必须在每年开始前一个月报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批准。然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后,由执行董事(党委书记)组织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结合实际并具有可操作性。
二、已批准的计划分别送交调度、生产、地测、机电、通风、运输、安全、救护等业务部门及安全机构等,上述单位和负责人应当经常或定期检查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全文传达贯彻到每一名下井职工,使每一名下井职工都能学习了解计划内容,熟悉避灾路线和灾害处理方法,没有学习或考试不及格的职工,不准下井。
三、加强紧急避险硐室的使用及维护维修工作,确保紧急避险硐室的正常运转;公司全体人员对紧急避险硐室的正确使用情况必须进行培训,人员考试成绩由安培中心存档备检。
三、按照要求进行相关的救灾演练工作。一是提前编制井下火灾全公司撤人演练及反风演习的计划、实施细则,每年进行一次矿井的火灾演习及反风演习工作,火灾与矿井反风演习结束后及时做总结报告上报集团公司。二是提前编制矿井水灾撤人演练实施方案、演练程序,每年进行一次矿井水灾撤人演练,演练结束后及时编制总结和评估报告上报集团公司。三是必须提前编制矿井紧急避险系统应急演练方案,进行每年一次的紧急避险系统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及时编制总结、评估报告上报集团公司。四是提前制定每年一次的瓦斯、煤尘爆炸救灾演练及井下爆破材料库爆炸事故应急演练方案,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进行应急演练。
四、在每季开始前15天,根据矿井开采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化情况,由总工程师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质、技术、安监等有关部门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
五、进一步明确灾害预防责任分工,其中通防工区与通风防尘部分管“一通三防”灾害的预防,生产技术部负责分管顶板及运输灾害的预防,机电管理部和机电工区负责矿井机电灾害的预防,地质测量部分管地测防治水灾害的预防。各个部门对于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灾害预防方面的规章制度各个分口负责按照要求严格宣贯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