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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11-10 11:15 来源:煤矿安全网 智能 智能化 煤矿 出入 人员 清点 管理 管理制度 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入井、升井人员管理,并切实掌握下井作业人员人数及升井人员人数,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意义

  做好上下井人员管理工作,旨在矿井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事件或灾难时,能够全面、迅速、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员,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防止灾情和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入井检身管理

  1、井口把钩工兼职检身人员,须穿戴安全检查标志服装,配备测酒仪及相关检测器具。

  2、检身工负责对每一个下井人员进行检身,入井人员必须接受井口检身人员的检查,入井人员必须穿胶靴、佩戴安全帽及随身携带自救器、矿灯、定位仪和其他必备的劳动用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的或点火物品、严禁穿着化纤衣服,严禁下井前喝酒,严禁随身携带超长、超重、易坠、易滑落物品;井口检身人员有权制止不符合规定的任何人员入井。

  二、上下井人员清点管理

  1、工区实行班前点名、班后考勤制度;机关部室人员下井实行井口签到制度;外来施工人员下井前由陪同人员持分管领导签批的《外来单位下井审批单》,到调度室、矿灯房及更衣室领、井口信息中心登记备案后,方可入井;外来检查(参观)人员下井由陪同人员负责到调度室、矿灯房及更衣室领、井口信息中心登记备案,方可下井;陪同人员负责下井上井全程陪同。值班人员必须清楚本单位井下作业人员人数,若井下时间超过规定者,必须查明原因,否则汇报调度室。

  2、 机电工区根据矿灯和自救器管理制度,所有下井人员实行专人专用矿灯和自救器,建立人、灯、自救器对号台帐,保证能够随时查清井下人数。

  3、通讯信息中心负责井下作业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包括定位卡的维护管理。在井口显示屏即时更新上下人员姓名、单位、人数等信息;下井人员下上井时能够查看本人信息;系统能够记录井下作业人员轨迹、上下井时间等。

  4、井口把勾工负责入井检身管理,检测下井是否喝酒、是否携带违禁物品等。

  三、下井人员统计考核

  1、机电工区矿灯房负责填写每班每天下井人员台账,并按时向调度室报送报表数据。

  2、安全监察处井口信息中心负责公司下井单位的上下井员情况统计表,包括每各单位每班下井人数等。

  3、工区值班人员负责登记每班每天下井人员,做好考勤台帐存档备查。

  4、调度室负责根据矿灯房、井口信息中心、工区考勤台帐、定位系统等信息数据进行下井人员的统一性核实。

  5、人劳部负责全矿下井人员下井考勤考核。

  四、考核规定

  1、下井不登记,每人每次收购50元。

  2、下井不按规定带矿灯、自救器,按三违处理,收购100元。

  3、下井人员(矿)灯(人员定位)卡分离,按三违处理,收购100元。

  (3) 矿灯房、井口、通讯信息中心、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做好下井人员信息的收集、汇报、记录与汇总工作,失误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

  五、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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