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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工程师(井工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11-10 14:37 来源:煤矿安全网 副总 总工程师 工程 工程师 生产 安全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 责任 责任制

  一、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公司井工矿的采掘安全技术工作。

  二、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井工矿采煤、掘进方面的安全规定。

  三、负责审查井工矿生产设计,审查井工矿上报公司的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检查规程措施落实情况,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四、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公司安全制度、矿井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会同有关单位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参加研究和处理。

  五、负责井工矿安全方面的技术攻关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组织交流国内外安全生产的经验和信息,从技术上保证安全生产。

  六、参加公司安全会议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动。

  七、组织编制井工矿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参加矿井采煤、掘进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参加审查抢险技术方案,并参与制定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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