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工程师(煤炭洗选)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炭洗选方面的安全规定。
三、负责审查选煤厂上报公司的煤炭洗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四、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公司安全制度、煤炭洗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会同有关单位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参加研究和处理。
五、负责选煤厂安全方面的技术攻关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组织交流国内外安全生产经验和信息,从技术上保证安全生产。
六、参加公司安全会议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七、组织编制公司选煤厂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参加选煤厂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和处理,参加审查抢险技术方案,参与制定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