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小”成果的管理工作,激励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小改小革活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五小”成果,是鼓励广大员工参与发明创造活动的统称,包括“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内容。具体包括:
小发明:指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基本建设及节能减排等方面,在特定范围内首次发明创造的某种产品。
小革新:指对陈旧设备、落后工艺和操作方法等进行各种形式的革新,使工艺进步和某一方面技术性能得到明显提高的成果。
小改造:指对已有设备、用具等进行小型改造以提高工效或废旧利用。
小设计:是指外形设计、构造设计、产品设计、工艺设计以及为达到某种特定功用的设计等,其成果具有完整性、可实施性。
小建议:指一般员工对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和管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其完成人不包括决策层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区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