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骆驼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的深入开展,实现煤矿文明作业,安全生产,进而达到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依据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乌海能源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骆驼山煤矿基建矿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骆驼山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骆驼山煤矿建井的各施工单位。
第二条 本办法是评定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的主要依据,是安全奖惩和安全结构工资的基础。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级:安全综合得分在95分(包括95分)以上。
二级:安全综合得分在90分(包括90分)以上。
三级:安全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
第三条 本《办法》采用100分制考核,参加考核、评分的分为5部分,即安全管理:20分、掘进:20分、机电:15分、运输:15分、通风:30分。
第四条 在检查中如有缺项,可将该项目的分数加权平均到总项内容中去,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检查得分=100×检查项目得分/100-缺项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