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矿防尘酒水管路由通风队全面负责。
2、健全一整套的防尘洒水系统,确保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及总排的用水。
3、回采工作面要做到逢采必洒,不洒不采。不采取煤壁洒水的工作面要有批准手续,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4、按计划冲洗积尘,主要大巷每半年至少冲洗两次,主要回风巷,至少每月冲洗一次积尘,采区巷道每周冲洗一次;大巷每季至少冲洗一次。
5、矿井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工作面,都必须用隔爆水栅隔开。
6、采掘机械的内外喷雾、洒水装置要保证灵敏可靠,机械运转必须使用喷雾。
7、消灭煤尘堆积,井下任何巷道,包括电缆、水管、皮带机头、机器等,不准厚度超过2毫米,连续长度大于5米的煤尘堆积。
8、每月测尘两个循环,每月做两次测尘报告。
9、矿井主要运输巷道、采区进回风道、皮带运输机平巷、主井皮带道、采区上、下山、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溜煤眼、皮带、溜子转载点等处要设置防尘管路,皮带运输机巷道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
10、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11、采掘工作面的采掘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雾化程度好,能覆盖滚筒并能正常使用。实行放炮作业的采掘工作面,放炮要使用水炮泥和使用水电钻打眼,放炮前后要洒水和冲洗巷邦,掘进工作面还要实行放炮喷雾。
12、主、副井及井下大巷中的净化水幕和盘区总回风巷净化水幕由灭尘队管理和使用。发现丢失或破坏应及时补上,保证其正常使用。
13、井下其它转载点和工作面的喷雾洒水装置,在哪个单位范围内,由所管辖单位管理和使用。如果发现破坏和不正常使用,则要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14、井下防灭尘设施的安装和维修管理均由灭尘队负责,发现破坏防灭尘设施者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煤矿要严格追查,严肃处理。
15、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矿井必须有综合防尘措施。
16、配有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按规定对矿井煤尘进行分析、化验、测定工作。
17、对井下各管路系统有准确的记录,并配备有图纸、台帐。对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以及水量有准确的记录。:
18、对各种巷道的冲洗,要班班设专人负责,并有记录,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冲洗由采煤队负责,由安检员监督执行。
19、对井下各巷,特别是运煤巷道,要严格控制风速,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存煤,不得放空,不得兼作进风眼。
20、回采工作面应采取煤体洒水,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五十米内设喷雾,并使用正常,设有专人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采掘工作面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洒水灭尘,炮眼必须充填水炮泥,由安检员监督执行。
22、各运输转载点,必须按规定设齐喷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23、对任意损坏管路以及喷雾设施的人员,必须处以罚款,以保证设施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