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技术档案必须严加管理,不得丢失、损坏,并有专人管理,人员调动时办理交接手续。
2、凡列入技术档案的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各级负责人审签和登记归档,所有文件、资料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擅自修改、伪造或事后补办。
3、资料收集管理由建设单位和生产技术部负责,全部工程技术档案不得少于两份,一份验收移交后由生产单位保存,一份交公司资料室存档。
4、单项工程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4.1基建年度计划。
4.2地质勘测资料、初设、设计概算资料;
4.3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报告批复文件;
4.4预算审查结果及核定意见;
4.5招投标全套资料,工程承包合同(副本);
4.6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记要;
4.7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意见;
4.8质量监督委托书;
4.9测量定位交验记录;
4.10工程进度计划及采购订货委托书;
4.11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出厂合格证、试验记录、试验报告及鉴定意见;
4.12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4、13设计变更通知书及审批会签意见书
4.14、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的检查验收结果;
4.15;地基基础工程、砼施工记录;
4.16施工期间建设单位签证的其它技术资料的填报的各种技术经济报表;
4.17有关工程管理和工程技术的会议纪要;
4.18竣工报告、竣工初验记录和竣工验收纪要;
4.19竣工图及施工单位提交的其它工程技术资料;
4.20工程质量等级认证申请报告和工程质量等级认证书;
1、与监理单位一起在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前2周,要求施工单位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2、对工程措施中的特殊施工项目,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配合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会审,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
4、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要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的学习贯彻工作。规程贯彻要有贯彻记录,参加学习贯彻人员的个人签名。规程贯彻后要组织考试,考试不及格人员不准上岗。考试试卷要存档。
5.施工单位在特殊工程施工前,要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措施贯彻要有记录,记录所有参加人员的个人签字。
6、施工单位的技术部门要定期(一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的贯彻学习,要有学习贯彻记录并有参加人员的签字。
7.施工单位技术部门每周要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一次技术学习,学习要有教案,有学习记录。
8.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施工,做到现场施工与规程措施的对号一致。
9.专业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单位的“三大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要及时纠正并做出处理。对规程、措施中出现的错误和遗漏,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补充和修改。
10.专业技术人员对现场施工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督促解决,做好重大安全技术事件的记录。
1、施工单位要认真做好施工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验工作,本着三同步的办法进行技术资料的编制和移交,即①、工程开工与建立工程技术档案同步进行;②、工程施工与工程技术资料的积累、编制、审定工作同步进行;③、工程竣工与工程验收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和竣工技术资料同步进行。
2、在每月验收前2—3天,施工单位要将当月发生的工程技术资料向监理工程师报验审定,只有呈报资料合格后,工程才能进行中间验收和报量。
3.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要及时将一整套完整的竣工图及竣工技术资料报建设单位及监理进行预验,竣工资料预验合格才能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4、工程中间验收程序:①、施工单位在验收前2天将当月施工工程涉及的一切内业资料报监理单位进行内业资料验收;②、内业资料合格后,按规定时间验收。
5.工程的竣工验收程序:施工单位首先要将竣工技术资料及竣工图报监理和建设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竣工验收;竣工资料验收不合格不进行竣工验收,不经竣工验收的不进行工程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