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调煤使用本厂电子磅进行计量,执行一车一票、一车一磅制度,磅票使用执行本矿的“票据使用管理办法”,同时要求磅单上标明车号、司机姓名、所调煤种、煤矿名称、吨位等,过磅时过磅员必须要求煤车停在磅秤中部,车上人员全部下车。
2、每日煤台所调煤的地点、矿名、层位、数量、煤质指标等情况,次日由统计员负责统计填送。
3、在外购原煤过程中,验煤员负责指挥车辆将煤拉到指定地点,采样员必须在现场并确认作业安全时方可卸车,若采样员不在擅自卸车,对验煤员罚款1000-5000元;同时要求采样员、验煤员关注每车煤质情况,若发现有掺假掺杂现象或可见矸石量明显大时,立即要求司机停止卸煤,并向运销部、煤质部领导汇报情况。
4、煤台验煤员的工作区域在以A102皮带为中心、半径为50米的范围内,上煤过程中必须在岗,如果确需有特殊情况离开,请车间领导暂时在现场代替或停止上煤;若验煤员脱岗,一次对其罚款500元-1000元。
5、为防止亏吨,所有外调煤一律车车回皮。
6、外调煤计量以我厂过磅为准。
7、为了加强管理,外调煤的数量每月由厂里指定专人利用摄像头资料核准外购煤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