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外调煤工作人员的奖惩
1、外调原煤前调煤员必须提前到现场仔细观察煤质情况,无异常时方可装车调运,在上煤过程中,采样员、验煤员随时关注每车原煤在卸车时的煤质情况,若发现问题及时停止卸煤,并向运销部、煤质部领导汇报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验煤员、采样员500-1000元罚款。
2、煤台上煤时,煤台验煤员、采样员必须在岗,共同对每一车外购煤的质量进行现场监督,在卸车过程中发现有掺假掺杂现象或可见矸石量大时,要立即要求司机停止卸煤,通知运销、煤质领导,并保持所卸下部分的煤原样不动或倒在煤台外,等待煤质化验结果或处理意见;若查出煤台所上煤有掺假掺杂现象或可见矸石量明显大,而验煤员、采样员未及时发现,造成煤质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验煤员、采样员每人500~1000元罚款,若出现人为事故或责任重大事故给予停职处理。
3、外调煤过磅时,若出现车上有人而未令其下车或发生没有回皮等弄虚作假行为,给予调煤班长、过磅员每人1000元的罚款,调离原岗位。
4、煤质部采样工在上煤过程中必须坚持在岗,如果确需有特殊情况离开,请车间领导暂时在现场代替或停止上煤;若采样员脱岗,一次对其罚款500元-1000元。
5、采样员发现煤质异常时立即向煤质部负责人汇报,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采样工500~1000元罚款;化验员在化验结果出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向车间领导或分管领导,以便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停止上煤,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化验员500~1000元罚款。
6、若查出验煤员、过磅员、采制化人员徇私舞弊或收送贿赂等情况,给予1000元罚款,并解除劳动关系。
7、煤质部没有按要求留备查样或备查样标签填写不规范,一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
8、在外调煤的全过程中,发生一次不按规程或厂里要求操作等其它违纪现象,一次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情节严重时加倍罚款并调离原岗位。
9、对在调煤过程中能严格把关,表现突出的人员,将贿赂现金如数上交者,经核实后,厂里将根据具体情况加倍给予奖励。
二、对外调煤管理人员的奖惩
1、外调原煤时,煤质部、原煤车间领导应及时将验煤员、采样员的工作安排到位,对外调原煤数质量进行监督,否则,因空岗造成煤质事故时,视情节轻重给予车间领导1000~3000元的罚款。
2、煤质部领导应每天不定期对外调原煤及其它煤种实施现场监督。
3、在调煤过程中,若调运、计量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运销部负责人1000~3000元的罚款;若验收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原煤车间负责人、煤质部负责人1000~3000元的罚款;若采制化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煤质部负责人1000~3000元的罚款。若出现人为事故或责任重大事故给予停职处理。
4、外购煤无备查样或备查样标签填写不规范,一次对煤质部长、书记罚款100元、副部长罚款80元。
5、化验结果不合格,未及时通知运销部、原煤车间、调度室等相关单位,造成质量事故,一次对煤质部罚款1500元,其中领导承担1000元,责任人承担500元。
6、在外调煤的全过程中,发生一次不按规程或厂里要求操作等其它违纪现象,一次对车间领导罚款500元,情节严重时加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