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监测回采过程中超前支护单体支柱工作阻力变化情况,用以监测分析采动压力影响范围,确保超前支护安全有效。在回采工作面两道超前支护进行监测。
1.每日检修班安排专人利用压力枪或压力检测仪进行初撑力监测,初撑力必须达到90kN(11.5Mpa),否则要进行二次注液或更换支柱。
2.两道超前支护均不小于120m,均匀选取10个测点进行监测,使用压力检测仪,并做好记录。
3.超前支护使用支柱前,必须检查支柱的外形零件是否齐全,支柱有无弯曲、凹陷、缺爪和漏液等现象,有一项不合格不得使用。
4.所用支柱必须架设牢固,并用双股尼龙绳拴绑牢固,防止倒柱伤人。
5.支柱严禁架设在浮煤或浮矸上。底板松软时,应穿戴柱靴,钻底量不大于100mm。
6.支柱支护高度不得超过支柱最大允许高度;活柱量小于200mm时,应及时回撤,更换支柱,避免压死支柱。
7.每班由验收员对两道单体支柱进行监测,发现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及时二次注液升紧或更换补打,并认真填写记录。发现弄虚作假的,罚款200元/次。
8.压力枪使用后,应挂在支柱上,班后回收至工具箱,避免乱扔乱放导致丢失。当班导致压力枪丢失或损坏的,由验收员承担。
9.单体液压支柱必须编号挂牌管理,单体液压支柱在井下使用8个月后,必须升井检修,不得带故使用。
10.对于特殊条件下初撑力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在制定措施、满足安全的条件下,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批。严禁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碰倒或者损坏、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
11.支柱必须定期进行抽查,抽查2%合格率达到90%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支柱必须上井检修。
12.每班交接班验收员要向下一班验收员交清支柱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