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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矿培训学习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11-16 14:12 来源:煤矿安全网 培训 培训学习 学习 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升职工全员素质,加强安全管理,采取集中强制性培训和队自主学习培训,特制定培训学习制度

  一、实施办法

  1.矿素质提升中心根据阶段性活动的具体内容定期组织专项培训。重点进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上级单位重要会议精神宣贯等

  2.区队重点对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规定、制度培训学习。

  3.授课和培训负责人必须提前备好课,并做好记录工作。

  二、培训形式及要求

  1.根据窑街煤电集团三矿安全技术培训规定,每周二进行安全技术学习,矿素质提升中心培训时间根据矿文件安排进行培训,其中素质提升中心集中培训时由业务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备课,队自主培训时由技术副队长进行备课。

  2.素质中心将每日一题发布于“雨课堂”APP,职工及时在手机查看答题。

  3.队组织每月一考工作,每月末24日前的一个星期二统一考试,考试采用闭卷形式。

  4.具体要求:

  (1)每周一课:每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00进行队自主培训。

  (2)每日一题:职工每天必须对发布于“雨课堂”上的每日一题进行作答,由素质中心后台监控,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罚。

  (3)每月一考:每月末24日前一个星期二集中考试。

  每月一考作为员工下月上岗依据,不及格者停工复训,复训后进行补考,补考及格者方可上岗,补考不及格者待岗。

  (4)“三违”人员培训,“三违”人员包括公司查处及队严重“三违”人员。培训由矿培训中心、队技术员负责,培训结束后考试,考试不及格者继续停工复训进行补考。

  (5)利用大倒班对职工进行“21+1”学习培训。

  (6)新工人和连续7天未上岗人员上班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重点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各项制度、规定,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三、处罚

  1.不参加素质提升中心组织的专项培训,或人员未达规定数量,罚队长、书记每人200元。

  2.未按期贯彻三大规程和安全形势教育,每查出一处,罚书记、队长、技术副队长每人200元。

  3.未严格执行培训学习制度,或学习培训和考试及签名弄虚作假者,发现一个罚书记、技术副队长每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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