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职工全员素质,加强安全管理,采取集中强制性培训和队自主学习培训,特制定培训学习制度。
一、实施办法
1.矿素质提升中心根据阶段性活动的具体内容定期组织专项培训。重点进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上级单位重要会议精神宣贯等
2.区队重点对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规定、制度培训学习。
3.授课和培训负责人必须提前备好课,并做好记录工作。
二、培训形式及要求
1.根据窑街煤电集团三矿安全技术培训规定,每周二进行安全技术学习,矿素质提升中心培训时间根据矿文件安排进行培训,其中素质提升中心集中培训时由业务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备课,队自主培训时由技术副队长进行备课。
2.素质中心将每日一题发布于“雨课堂”APP,职工及时在手机查看答题。
3.队组织每月一考工作,每月末24日前的一个星期二统一考试,考试采用闭卷形式。
4.具体要求:
(1)每周一课:每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00进行队自主培训。
(2)每日一题:职工每天必须对发布于“雨课堂”上的每日一题进行作答,由素质中心后台监控,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罚。
(3)每月一考:每月末24日前一个星期二集中考试。
每月一考作为员工下月上岗依据,不及格者停工复训,复训后进行补考,补考及格者方可上岗,补考不及格者待岗。
(4)“三违”人员培训,“三违”人员包括公司查处及队严重“三违”人员。培训由矿培训中心、队技术员负责,培训结束后考试,考试不及格者继续停工复训进行补考。
(5)利用大倒班对职工进行“21+1”学习培训。
(6)新工人和连续7天未上岗人员上班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重点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各项制度、规定,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三、处罚
1.不参加素质提升中心组织的专项培训,或人员未达规定数量,罚队长、书记每人200元。
2.未按期贯彻三大规程和安全形势教育,每查出一处,罚书记、队长、技术副队长每人200元。
3.未严格执行培训学习制度,或学习培训和考试及签名弄虚作假者,发现一个罚书记、技术副队长每人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