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轨道标准
轨道施工标准为:枕木间距为700mm,偏差不得大于50mm;轨距600mm偏差不得超过+5;-2,轨道夹板不得松动,轨道接头高低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道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mm,轨道不得浮离,压板齐全,固定牢固,直线段轨道应水平,直线两股轨道高低错差不得大于5mm。道渣石为轨枕的2/3及轨枕外露高度不小于50mm,轨枕下方应捣实。
道岔施工标准为:轨距按标准加宽后辙岔前后轨距偏差不大于3mm,水平偏差不大于5毫米,尖轨尖端与基本轨密贴,间隙不大于2mm,无跳动,尖轨磨损长度不超过100mm,尖轨根部轨缝不大于8mm,在尖轨顶面20mm处与基本轨高低差不大于2mm;心轨和护轨工作边间距按标准轨距减小28mm后,偏差不大于2mm;道岔尖轨开程80—110mm之间。
二、管理规定
1.轨道距工作面10-20m时,小班开帮前进行回收,回收轨道放置回风巷,并限位固定,数量达到一车时,联系运输队回收。
2.轨道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联系运输队整改。
3.轨道出现高低不平时,及时安排检修班进行下道调整。
4.轨道的配件螺丝由施工队收藏一定数量后上交运输队。
5.轨道铺设由运输队完成,回收由施工队完成。
三、钢丝绳管理规定
1.机环部钢丝绳专职管理人员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钢丝绳的要求,负责对全矿提升机、材上绞车的钢丝绳进行选型、试验、鉴定、检查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并收集、保存好所有资料及检查、试验记录。
2.机电二队指定一名主管队干部,全面负责提升机钢丝绳的使用、检查、剁绳、倒头、更换等工作,并对连接装置、钩头卡子等进行认真检查。
3.各材上绞车的钢丝绳由使用区队的机电主管队长全面负责做好钢丝绳的检查、维护、更换等管理工作。
4.物资供应站在接到机环部用绳计划后,必须按时将备用钢丝绳运回本矿备用,在搬用过程中,保证钢丝绳不受损坏,库存钢丝绳不得日晒雨淋,每盘钢丝绳的标牌及产品质量证书必须齐全。
5.提升机司机、小绞车司机必须每班对钢丝绳的磨损、断丝、固定等情况,做详细检查,凡发现磨损严重或有断丝时,要及时汇报队值班干部或机环部主管人员,做好记录,由矿钢丝绳主管人员现场检查鉴定,如磨损或断丝任何一项超过规定时,立即更换新绳。
6.提升机司机必须按章操作,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对本班设备的运行情况及钢丝绳使用状况给下一班交清,如发现钢丝绳已打弯未交清者,责任由上一班人员承担。以后凡无故造成钢丝绳打弯等现象,一律按《集团煤电集团公司非伤亡事故认定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追查处理。
7.提升机班长对每台提升机的钢丝绳使用情况每周至少检查两次,若发现断丝、磨损超限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有小的弯子及时组织处理。机电二队每月至少对在用提升钢丝绳使用专用润滑油润滑维护一次。
8.运输队负责对所有主提升绞车道的地轮及车场立轮、逼绳轮进行安装、维修和更换;各材上绞车由使用单位负责对绞车道的地轮进行检查、维护、更换。要求地轮安装齐全,转动灵活,固定牢靠。地轮每少装一个或损坏一处者罚款100元,车场立轮不转者一处罚款100元。维护人员要巡回检查地轮和立轮的转动、固定情况,以便及时维修。
9.所有提升绞车道信号挂钩工必须持证上岗,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必须每班对绳头的固定情况及绳头以上30米内(材上为10米内)的钢丝绳磨损、断丝情况做详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在钩头30米(材上为10米内)内无故打弯一处给挂钩工罚款100元,弯子严重且不汇报者视为违章。
10.钢丝绳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准确、详细填写检查记录,发现记录弄虚作假者按违章处理。
11.信号挂钩工必须按各台绞车的规定提升车数挂车,严禁超挂,若发现超挂者,按违章处理。
1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钢丝绳及连接装置的周期试验和检查制度。提升钢丝绳如果遭受突然停电或故障紧急制动猛烈受力时,受力段(钢丝绳从受力时离开滚筒的一点起和提升物之间的距离)的钢丝绳如有损坏或长度拉长0.5%以上时,此绳必须更换。
13.钢丝绳直径测量采用宽头游标卡尺,当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总面积之比达到10%,经钢丝绳检查人员鉴定确认后,应予以更换。
14.合理的选用钢丝绳,严格执行各型绞车的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和提升定额,不允许超载运行。材上绞车提升定额按机环部、安全管理部和生产技术部联合下发的“小绞车使用许可证”的规定执行。人为损坏造成钢丝绳提前报废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造成事故的将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