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长是矿井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及会议的重要精神,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决策。
4、组织编制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5、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根据各分管领导及区科室关于安全生产状况的汇报,研究安全生产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决定,并组织实施。
6、组织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年度财务预算,并按严格规定管理和使用。
7、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制定并落实安全培训计划,全面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
8、积极推广和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提升矿井安全不断改善员工的安全生产条件。
9、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及事故隐患治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10、负责组织开展矿井应急演练工作,在矿井发生事故时,指挥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11、负责矿井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对矿井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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