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银南监察分局关于灵新煤矿“7·11”机电事故“回头看”的评估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煤矿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11月19日,银南监察分局对灵新煤矿“7·11”机电事故开展了回头看评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事故简要情况及相关责任单位(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一)事故简要情况
2020年7月11日22时43分钟左右,灵新煤矿061403综采工作面发生了一起机电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银南监察分局会同宁东管委会安监局、宁夏总工会能源化工冶金通信工会委员会、宁东管委会监察室、宁东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了事故调查。
(二)相关责任单位(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根据《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银南监察分局关于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新煤矿“7·11”机电事故报告的批复》(宁煤安银南局发〔2020〕25号)文件中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1.灵新煤矿罚款人民币40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2.灵新煤矿原安全副总兼安全管理科科长王义刚罚款5000元,罚款已缴纳。
3.灵新煤矿经营副矿长兼工会主席沈传利罚款6000元,罚款已缴纳。
4.灵新煤矿原安全副矿长马洪东罚款7000元,罚款已缴纳。
5.灵新煤矿原副矿长李小龙罚款34846.8元,罚款已缴纳。
6.灵新煤矿综采二队原副队长于洪滨已撤销副队长职务、原队长陈玉峰已撤销队长职务、原党支部书记李志勇已撤销党支部书记职务、灵新煤矿原生产副矿长武书泉已撤销副矿长职务。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一)事故发生后,该矿于2020年7月11日至7月31日全矿井停产整顿,同时两级班子成员进行了“我管了什么,管好了没有,为什么没管好”的反思讨论,员工进行了“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反思讨论。矿班子成员到员工,人人撰写反思材料。
(二)2020年4月23日,该矿按照宁煤公司下发的《关于立即开展安全“大反思大讨论大整顿”活动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从矿领导班子、科室区队班子、班组和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分五级展开了“八问”、“三思”的“大反思大讨论”活动,从安全第一思想树立、安全工作作风建设、安全产岗生位责任履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考核、岗位危险源辨识、煤矿“三大规程”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岗位标准化作业流程执行、风险管控和不安全行为查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和重点工程、零星工工程日常管理、安全培训、业务保安、技术保安、机电运输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处理及吸取教训、员工自保互保联保等方面进行了梳理,对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及整改部门。
(三)事故发生后,该矿组织开展了一次针对全矿在用液压支架专项风险辨识评估,辨识在用液压支架存在风险共72项,评估出中等风险48项,一般风险24项,低风险0项。其中人员方面56项,机器设备方面9项,环境方面6项,管理方面1项。
(四)7月14日~19日,该矿组织成立42个专业小组,开展了岗位标准作业流程梳理修订工作,共梳理修订88个岗位工种822条岗位标准作业流程。7月20日~25日,各单位按照新修订的岗位标准作业流程进行强化培训,7月26日~28日对所有人员分理论和实训进行过关考试。第一轮合格率97.3%,第二轮补考全部过关。
(五)2020年8月4日开始,该矿组织各相关区队机电管理人员开展了4次针对液压支架专项隐患排查自查自改工作,累计查出各类问题41条,已全部整改完毕。
(六)重新修订完善了灵新煤矿《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班组建设考核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异常情况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等安全管理制度,突出安全管理硬约束、岗位标准作业流程化、班组现场管理全过程、防治不安全行为强执行等内容。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通过本次“回头看”,发现灵新煤矿在机电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银南监察分局将按照“一矿一策”精准执法重点持续关注灵新煤矿安全生产动态,在开展执法监察时督查落实事故整改措施,同时要求灵新煤矿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好攻坚举措,紧紧围绕“两个根本”,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等方面入手,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认真细致的抓好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