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董家河煤矿分公司委员会关于印发《网络舆情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队实际情况,我队党支部书记赵学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该文件详细内容,提出了以下几个严禁:
严禁传播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
严禁传播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
严禁传播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严禁传播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严禁传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严禁传播损害公司声誉和形象的。
最后,赵书记重点强调网络舆情传播与队伍稳定息息相关,需要大家携手同心,共同维护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