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科材料考核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22)
机电科材料考核员是机电材料考核的直接责任者,负责全矿机电材料的考核管理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责任清单
第一条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三条 按时参加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五条熟练掌握煤矿各类机电材料的技术知识,熟悉各种机电材料的有关参数和所存放位置。
第六条负责各种机电材料的考核、统计。。
第七条 负责各种机电材料交接、验收工作。
第八条负责各类机电材料备品、备件的统计工作。
第九条 负责各类机电材料现场的正常使用。
第十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第十二条完成科室达的有关安全风险管控的工作任务,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十三条积极参加机电设备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积极督促单位整改,消除隐患。
二、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在分管范围内未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机电科材料考核员负直接责任。
第十五条在分管范围内未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机电科材料考核员负直接责任。
第十六条在分管范围内未按时参加技术培训,机电科材料考核员负主要责任。
第十七条在分管范围内违背《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机电科材料考核员负直接责任。
第十八条在分管范围内未掌握煤矿井下各类机电材料的专业技术知识,不熟悉各类机电材料的有关参数和所存放位置,机电科材料考核员负直接责任。
第十九条未统计各类机电材料的考核工作,机电科材料考核员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二十条未执行机电材料的审批制度,机电科材料考核员负主要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未协助机电科领导做好机电材料的考核管理工作,机电科材料考核员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未对机电材料进行动态管理,机电科材料考核员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未协助机电科领导搞好机电材料的专项检查工作,机电科材料考核员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