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22)
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是全矿生活后勤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生活后勤管理工作。同时,对各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负有安全管理责任,行使矿授予的安全、质量、工期、环卫、文明施工的所有职权,确保矿区施工安全,维护矿区稳定。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必须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切实搞好全矿的生活后勤管理工作。
一、岗位责任清单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生活后勤方面的安全工作,为一线服好务,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第二条 负责对本科室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从干部到工人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第三条 负责全矿食堂、澡堂、宿舍、办公楼公共设施管理,加强公共区域的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矿区环境。
第四条 负责全矿生活区低压供电安全管理,经常检查供电线路,禁止私自乱接线,认真抓好责任范围内用电管理和照明等设备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第五条 每旬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迅速解决。
第六条 澡堂要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洗浴条件,为一线职工服好务,地面、更衣橱要做到卫生清洁,水清池净,水温适当。
第七条 配合保卫科检查更衣箱,发现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收缴。
第八条 抓好职工宿舍的环境卫生和物品安全,积极为职工创造一个宁静的休息环境,保证内部设施完好及公共区域卫生。
第九条 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努力提高食品花样和质量,保证内部卫生,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条 必须尽心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第十一条监督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矿规、矿法、安全施工规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必须按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第十三条随时掌握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相关措施。负责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参加双防相关专项培训和隐患排查。
第十四条发生各类事故要及时向安监科汇报,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接受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有事故隐瞒不报,按规定进行处罚。
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对所分管的工作负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十六条 发现本矿或本科制定、执行的有关规定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不符,没有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应负重要责任。
第十七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负直接责任。
第十八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职工奖惩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