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以书面传签形式召开了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作为混合所有制示范企业的掌舵者,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党亚明高瞻远瞩,谋划了以“五新中能”为统领,“以煤为基、多元发展”的“十大战略”目标布局,确定了“努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混合所有制示范企业”的目标愿景。《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混合所有制企业自治大法,对于全面落实国企改革、全面推进公司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法治中能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本次修订是根据国资委党建进章程工作指导,陕煤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的一次系统修订,是公司在2020年出台“三会一层”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后的首次完善。修订后,公司党委在法人治理结构中法定地位得以进一步落实,公司各治理主体的功能定位和权责关系更好厘清,同时明确了董事会会议和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的衔接,标志着公司以《章程》为企业自治大法的“1+N”决策链初步形成。董事会办公室后续将出台《董事会督办工作管理办法》,以构建“提出议案、前置讨论、决策决定、督办考核”的董事会决策全流程管理闭环,提升董事会决策效能。(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