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中国神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无纸化办公系统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于12月21日发送了议程、议案等会议材料,并于2021年12月29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亲自出席董事8人,其中袁国强董事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会议由王祥喜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黄清参加会议,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吕志韧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批准聘任吕志韧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2.授权王祥喜董事长办理聘任总经理的相关事宜。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
1.本次确定的总经理人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资格,具备履行总经理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同意公司总经理人选。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吕志韧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二)《关于提名吕志韧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吕志韧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3年5月28日)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
1.本次确定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确定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3.同意吕志韧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3年5月28日)止。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吕志韧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三)《关于〈中国神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制定〈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制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
吕志韧简历
吕志韧,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吕先生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他于1987年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民经济管理专业,2005年取得上海财经大学EMBA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吕先生自2018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自2020年2月至2021年12月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19年2月至2021年12月任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自2017年3月至2018年9月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09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自2004年11月至2009年11月任本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
此前,吕先生曾任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综合处副处长,计划部年度计划处副处长、处长,计划部副经理等职务。
除上文所披露外,吕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