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矿务公开民主管理力度,促进职工薪酬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鹤煤三矿工会加大民主管理力度针对矿务公开、区队“四通过、九公开”进行了深化管理工作:
一是针对区队现行的经济分配方案(工资、奖金);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其它重要规章制度;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必须经过区队(车间)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连同职代会会议材料装订成册,上墙公示。二是区队月度工资结算清单、员工工资台账(班子成员台账应实现单张集中公示)。员工当班绩效考核计分表。(实现当班考核,次班公示)各种罚扣款明细,(具体到数额、责任人)。三是每年调整后的“四险一金”缴纳基数明细;员工当月休息、休假、学习情况;会费收缴明细;困难职工救济情况;先进评选情况。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开。四是矿对区队(车间)、区队(车间)对班组、班组对个人分配办法,必须装订成册,常年上墙公开。五是矿(厂)对区队(车间)各种工资结算总额(含各种奖励,当月实际分配工资总额)经劳资部门盖章后,必须按月公开。六是区队(车间)二次分配方案及分配结果经劳资部门盖章后,按月公开。七是凡涉及企业改革发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重大事项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等,都要及时向职工群众公开和公示。八是各单位要集中设立公开栏,并建立公司统一的工资台帐格式,劳资部门要将盖章后的区队(车间)月工资、奖金总额及职工工资台账按月公开。九是各区队(车间)须按要求,在“四通过 九公开”公示栏中分项进行公开。职工个人的工资台帐公示时间段为从当月工资发放到次月工资发放,实现工资管理阳光操作。
在检查办法和措施方面,严格依据文件要求,在每月于职工开资一周内,职工代表及工会、纪检监察、劳资、财务、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工资分配检查小组,全面检查一次区队(车间)“四通过、九公开”的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工资奖金分配及公开情况。做到真检查、真通报、真处罚。让全体职工知矿情、想矿事,积极参与管理、监督企业行为,确保企业民主决策、科学管理,共同维护我矿和谐稳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