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条 培训档案随培训科独立设立培训档案室,单独保存。培训科为培训档案责任部门,培训科应建立健全全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并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形成实时的电子档案,建立计算机管理台帐,编目清楚,查询便捷,并做到分类管理,及时跟进,认真执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八十五条 各单位应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管理干部、班组长、特殊工种、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情况,建立制定详细、准确的培训档案。
第八十六条 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分类、排列、编号、装订、编目、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培训科负责整理。
第八十七条 各期培训学员的所有材料(方案、课程讲义、考勤、试卷、证件等),应纳入归档的纸质文件、纸质资料、电子文件都要统一存入培训档案,并对纸质的文件资料的整理程序(分类、排列、排序、编号、编目、档号、修整、装订、编页、装盒、排架等),对电子文件资料的整理程序(格式转换、数据收集、归档数据、编号、排序等),凡经审核的归档材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涂改。
第八十八条 使用程序,因工作需要借用培训人员档案,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不得在卷内画线、打圈,批注涂改。若需要复印,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复印。查阅,借阅归档材料,须经过培训科主任批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第八十九条 培训科档案管理人员及时更新培训登记表,保证培训记录的同步准确,真实完整。每半年对培训档案进行一次巡查、梳理、修复,核对人员变动与档案登记信息是否一致。
第九十条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实行一人一档,保存期限:长期。
内容包括:
(一)学员登记表,包括学员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级晋升等情况;
(二)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历次接受安全培训、考核情况;
(四)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记录,以及被追究责任,受到处分、处理情况;
(五)其他有关情况。
第九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结束后,培训科要及时建档,更新培训档案信息,准确的记录培训工种名称、培训时间、有效期限等内容,并建立电子培训档案,电子培训档案要及时更新。
第九十二条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应当按照《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保存。
第九十三条 煤矿自主培训的,还应建立专门的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期一档。内容包括:
(一)培训计划;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三)培训课时及授课教师;
(四)课程讲义;
(五)学员名册、考勤、考核情况;
(六)综合考评报告等;
(七)其他有关情况。
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档案应保存期限:三年以上。
第九十四条 密级档案要有明确标识,有专柜存放。密级档案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遵从密级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对所承担的密级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维护密级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
第九十五条 档案室的档案保存地点要统一规划区域,应集中同一基本大类的档案保存同一区域,并做好日常性、预防性、抢救性的保管与维护工作。
第九十六条 执行档案管理的“八防”工作要求,细化到日常工作中起到应有作用。
(一)在防尘工作方面,经常性的除尘工作,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节假日全面大扫除;适时开、关闭档案室门窗,防止尘灰、烟雾进入档案室及档案橱内。定期擦拭档案室地板、档案橱表面、橱内的灰尘,保持档案橱、档案自身的干净清洁;
(二)在防火工作方面,档案室门上挂有“严禁烟火”的警示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需进入档案室的人员一律严禁烟火、抽烟;下班时切断电源;灭火器定点放置,不得随意移动或拿作他用,定期检查,对失效过期的灭火器适时更换,使其保持良好的灭火状态;
(三)在防盗工作方面,档案室配备报警器、防盗网、铁门铁窗铁橱,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下班时关锁好门窗,上班时检查档案室门窗、铁网、铁橱、档案是否完好;
(四)在防潮工作方面,防止雨水进入档案室,每天掌握档案室内的湿度变化情况,档案室内、外设置温湿度计,作为室内室外湿度比较。当室内湿度大于室外时,采取抽风、排气、打开门窗进行通风或关闭门窗启动除湿机;当室内湿度小于室外湿度时采取关闭门窗等措施将室内湿度控制在45%―60%范围内;
(五)在防高温工作方面,注意掌握高温气候条件下,库房温度的变化情况,当档案室温度大于或小于档案室温度标准为14℃--24℃时采取排气、抽风、通风或启动空调机进行降温,使室内温度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六)在防光工作方面,给档案室门窗装上了防光布帘外,注意防止太阳日光直射档案室,严禁档案纸张材料搬到太阳下暴晒。做好除湿、降温、防光工作,有效防止档案纸张材料发生霉烂、变质、字迹褪色;
(七)在防蛀工作方面,注重做好勤防勤治虫害档案的工作。档案室内严禁存放任何杂物。定期施放杀虫驱虫药物,并根据药效时限适时更换失效过期的杀虫驱虫药物。定期做好库内库外的防虫灭虫工作。每月翻动橱内档案二次,查看虫害档案情况,一旦发现虫害档案,立即采取措施扑灭虫害,防止虫害档案的漫延;
(八)在防腐工作方面,档案室内经常性的进行抽风、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严禁有害气体、物品进入档案室,定期施放、更换防腐药物,净化档案室周围环境,保持档案室内清洁。
第九十七条 对于需要销毁的档案,由矿主要负责人同意,培训主任和档案管理员共同进行销毁,并进行登记记录,便于日后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