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1日21时35分,托克逊县盘吉煤业有限公司煤矿(以下简称“盘吉煤矿”)Z14-2W01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6.5万元。
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月1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会同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应急管理局、纪委监委、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 “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一)矿井概况
盘吉煤矿位于托克逊县城西北约70km处,距克尔碱镇14km,行政区划属托克逊县管辖,交通便利。
该矿为自治区“十一五”规划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2011年开工建设,2015年停工待建,2018年底由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对该矿进行重组,2019年3月复工建设,2020年8月底完成综采工作面设备安装、调试,11月进入试生产,2021年7月完成安全设施与条件验收,10月19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煤矿上级公司是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鹏公司”),环鹏公司为中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负责中泰集团全部矿山企业管理。2021年12月18日中泰集团公司对公司各业务板块进行重新调整,由新组建的新疆中泰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所属矿山企业的管理,公司组建和调整期间仍由环鹏公司负责矿山管理工作。
矿井井田东西长约6.8km,南北宽约3.46km,矿井面积20.5095km2,可采储量1.58亿吨,井田内可采煤层分别赋存于西山窑组和八道湾组地层中,可采煤层平均厚34.7m。煤矿现开采的4-2煤层赋存于八道湾组地层中,厚3.27m,顶、底板以粉砂岩及泥岩为主,顶板属极软岩-较软岩,底板属极软岩-较坚硬岩,顶、底板稳定性差,不稳固。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布置有主斜井、副斜井、回风平硐。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低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简单型,自燃倾向性分类等级II类,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齐全。
(二)煤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持证情况
法定代表人、矿长郭振元,全面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工程师朱献旗,负责矿井技术管理等工作;安全总监杨亚斌,负责指导监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组织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等工作;安全副矿长黎定洲,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生产副矿长张忠伟,负责采、掘生产组织等工作;机电副矿长屈生银,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管理等工作;通风副总工程师刘建军,协助总工程师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等工作;采掘副总工程师刘健,协助总工程师负责矿井工程技术管理等工作;机电副总工程师赛买提江·肉孜,协助机电副矿长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管理等工作;地测副总工程师海俊杰,协助总工程师负责矿井地质、测量等技术工作。
下设安全环保部,部长寿延国,负责安全隐患排查、风险辨识和管控等工作;机运部,部长朱寨福,负责机电设备的管理等工作;生产技术部,部长魏亚,负责技术管理等工作,另设有通风部、地测部、调度信息指挥中心等职能科室和综采队、掘进队、机运队、兼职救护小队。
综采队队长王卫军,副队长王益飞、尹进银、刘成仕;机运队队长刘明刚。事故当班带班矿领导刘建军,综采队跟班副队长王益飞。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除王益飞、廖彩军、李上、尹进银外,其余人员均取得安全管理知识和管理考核证明。
盘吉煤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6500002021121110147298,有效期至2031年9月24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新)MK安许证字[2021]591,有效期至2024年10月18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650422592818382E,长期有效。
(三)煤矿上级公司情况
环鹏公司董事长肖军、总经理谭顺龙、副总经理朱桦、副总经理李小江、总工程师吴中明,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部,下设安环处、技术地测处、通防处、机电处,负责所属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技术审批等工作,配有9名安全管理人员;另设有规划发展处、调度室,负责企业规划发展和生产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