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协助处长负责公司“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工作、证券事务、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管理、指导等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2.负责协助处长组织制定、健全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等管理制度。
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协调各方股东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做好安全风险管控。
4.协助处长做好上市工作安全信息的上报、披露等工作。
5.协助处长组织本部室员工参与有关安全事故与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处理工作,维护公司与职工的合法权益。
6.协助处长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7.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