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安全生产责任 | 职责范围 | 考核标准 | 分数 | 考核办法 |
1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 公司所属各单位 | 根据国家及上级安全政策变化,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并监督落实及时到位;缺项扣0.5分。 | 20 | 查相关资料。 |
2 | 认真做好安全事故、事件的审理工作,依规依纪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 对安全事故、事件进行审理,依规依纪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不到位扣1分/人次。 | 20 | 1.查相关资料。 2.查调查核实报告或处置处理建议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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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并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领域党政纪处分的监督检查。 | 1.按通知要求参加安全事故(件)调查、追查。少参加扣1分/人次。 2.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领域党政纪处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缺项扣0.5分/次。 |
20 | 1.查相关资料。 2.查调查核实报告或处置处理建议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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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做好对违反安全生产领域处分人员信息统计,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情况。 | 及时统计并按时上报,缺项扣0.5分。 | 20 | 查记录和相关资料 | |
5 | 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 1.下矿返回后要及时将隐患卡或指导服务卡交安康部,少交的扣2分/次; 2.特殊时期,按照部室统一安排到所包保矿井进行驻矿安全督导,少一天的扣2分。 4.未按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办公会议等活动,扣2分/次。 5.未按要求落实公司安全会议安排的,扣1分/次。 |
20 | 1.查隐患卡(指导服务卡); 2.查阅相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