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A:未将应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B: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的C: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者未组织开展应急队伍演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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