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在煤矿原煤生产、掘进过程中落实煤矿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搞好公司的采煤、掘进等有关方面的安全技术管理。
2、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长远规划,对煤矿的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等进行审查,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同时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3、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的原煤生产、掘进年度、季度、月度计划。
4、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具体实施本专业系统的职业病危害防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采煤、掘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掘进工作面现场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组织制定、补充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6、技术措施进行审批。经常检查采煤、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和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7、对采煤、掘进工作面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
8、组织全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以及采煤工作面的投产验收、掘进工作面的竣工验收,促进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
9、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对井下生产进行安全技术管理和业务指导。
10、认真总结全矿技术管理方面的工作。
11、积极完成各项安全考核指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