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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2-05-18 11:01 来源:煤矿安全网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煤炭相关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政府部门的有关决议和规定等,协助总工程师做好“一通三防”工作。

  3、负责制定“一通三防”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提交矿安全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

  4、参与编制和审查“一通三防”各项安全措施和安技措工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审查矿井通风、瓦斯、自然发火、粉尘管理方面的报表,经常分析研究瓦斯综合治理资料,解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

  6、参与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协助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组织实施。

  7、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瓦斯综合治理的先进经验,强化管理,不断提高矿井的综合抗灾能力。

  8、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问题,要边处理边向主要领导汇报。

  9、参加矿安全办公会、安全大检查、和矿井反风试验的组织和工作。

  10、经常组织技术干部和专业工人进行业务技术指导,提高职工队伍的业务素质。

  11、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积极组织力量,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12、负责具体实施本专业系统的职业病危害防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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