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冲队爆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局、处有关规定,不折不扣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心作业,确保施工爆破安全。
2、担任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当地县级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破员作业证》方可上岗,爆破作业责任重大,上班前四小时内严禁饮酒,保持清醒头脑,处处注意安全。
3、严格领取手续,按施工需要填好《领取爆炸物品申请单》《爆破日志》方能到库房取药。爆炸物品领出后,除起爆药外,其余雷管、炸药分开装运,并直接送往爆破场地,作到人不离药,严加看管,防止丢失、被盗及发生意外爆炸事故。
4、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在指定施工场所进行爆破作业,按设计用量和安全技术规程操作,爆破前,要落实警戒范围,岗哨、标志、信号等安全措施,引爆时要统一指挥,定人、定数、定时,引爆人员要在安全时间内全部撤离危险区,爆破后按规定的安全时间进行现场检查,方可解除警戒,处理瞎炮、残药。同时认真核对爆炸物品剩余数量,并立即退回库房,决不私存、乱放、转送,转借他人。
5、按照领用的实际数量认真填写《爆破员领用爆炸物品日志》未用完的火工品按规定存入防爆箱内,还有剩余的必须退回,做退库处理,并立即填写好《日志》。
6、在作业过程中,发现爆炸物品丢失、短少、被盗要立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