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二队锅炉房副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副操受主操领导,对主操发出的正确指挥应坚决执行。
2、副操为本锅炉机组的主要负责人,对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负有主要责任。
3、副操应熟知:
1)、锅炉机组全部设备的构造,原理及其特性。
2)、蒸汽、给水、工业用水、烟风道、给煤设备和系统中主要阀门的构造等。
3)、所属锅炉机组的热工仪表和远方控制装置地点作用及工作原理,在运行中不同情况下各仪表动作范围。
4)、燃烧知识及基本特性。
5)、锅炉机组的消耗指标,标准煤耗量,产汽率,厂用电率,锅炉效率。
6)、给水泵的数量,容量和给水压力及给水系统。
7)、锅炉房用电系统和主要电气设备电源的切换操作。
8)、汽压、汽温规定标准及波动范围。
4、副操在值班中执行主操的指示,有疑问时,应立即提出,若有明显危害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应拒绝执行并报告领导。
5、当设备发生事故时,副操应带领本机组人员在主操的指挥下,迅速果断地按事故处理规程处理。
6、副操需要离开现场时,应经主操同意后方可离开。
7、副操的职责范围:
1)、锅炉本体包括省煤器。
2)、燃烧室、炉排、减速机、热风道、锅炉的全部设备和附件,仪表及仪表盘。
8、接班时,副操应按专责对设备详细检查,交班前一小时对锅炉全面检查一次。
9、熟悉现场自救互救常识,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现场有关负责人汇报,并进行自救互救。
10、熟悉避灾路线,发生灾害后能及时撤离。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