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锚队党支部(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
1、现场带班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大”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2、参与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与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提出改进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
3、负责员工行为观察、制止纠正不安全行为、查处整治责任区范围隐患以及交接班安全管理等。
4、负责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生活工作及学习情况,及时洞察“问题员工”,并消除安全隐患中人的因素。
5、运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在使用前识别出潜在的安全风险,制定管控措施,不得影响安全生产或者导致事故。
7、发生伤亡事故,按照要求对现场进行保护、提供相关资料。
8、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使员工接受教育,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9、对临时性安排的工作任务按规定开展作业任务问询和观察。
10、按规定组织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11、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并进行整改。
12、按规定进行不安全行为的查处、分析、矫正。
13、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14、有透水征兆发生时,按要求及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
16、参与矿井应急演练,组织参与本区队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遇突发紧急情况应根据现场及时启动处置方案进行应急处置或紧急撤人。
17、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护、维修、保养,按要求进行消防年度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