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对()人员,应当在上岗前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A. 新进从业人员
B.离岗三个月以上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施、新设备的有关从业人员
D.离岗六个月以上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
打开手机扫描上面的二维码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新手上路
免费注册
热点资讯
网付优惠
支付方式
平台支付
网银支付
现金支付
关于我们
关于资讯
资讯优势
联系我们
商业合作
商家资讯
广告投放
投稿须知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