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人员的安全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2-06-09 15:30 来源:煤矿安全网 山东省 条例 规定 单位 负责人 职能 部门 车间 区队 班组 从业人员 全体 人员 责任 范围 标准 内容 全员 清单
题目信息: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编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严格落实和考核。
A.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C.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D.职业危害与预防制度
 

答案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