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不安全行为管理,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关于不安全行为管理要求和公司《“三违”界定标准》,同时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现状,重新梳理修定《山西反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安全行为判定标准(包括“三违”行为)》,指导、判定不安全行为。参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人员不安全行为按风险后果分为:A类,特别严重不安全行为;B类,严重不安全行为;C类,一般不安全行为;D类,低风险不安全行为。按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辅助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其它类 7部分对公司安全生产作业中员工可能出现的主要不安全行为进行了梳理划分。通过疏理归类,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公司员工可能会发生的主要不安全行为共319种,其中安全管理62种;采掘48种;机电运输31 种;辅助运输 35种;通风71种;地测防治水 72 种。将以上不安全行为按照风险等级划分,可能产生特别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79 种,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 89种,一般的不安全行为有 100种,低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有5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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