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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隐患分级分类标准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2-06-10 10:22 来源:煤矿安全网 隐患 标准

  一般隐患分级分类标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A级隐患:

  顶板类:

  1、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符合规程要求,未采取措施的;

  2、工作面贯通措施与现场不符的;

  3、煤仓施工未按措施进行或安全设施不齐全的;

  4、撤架通道高度、宽度不符合作业规程(措施)规定;

  5、拆碹、挑顶、起底、开口、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处理冒顶、维修失修巷道等未按措施执行;

  6、维修巷道无措施或不按措施作业,影响安全施工的;

  7、上下山掘进安全设施设置不符合规定的;

  8、连续三根及其以上锚杆松动未处理继续作业;

  9、采掘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

  10、掘进工作面未有效使用临时支护;

  11、采煤工作面控顶距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的;

  机电类:

  1、主设备(主排水泵、主通风机、)其中一项未实现双回路供电的;

  2、主通风机、副斜井绞车未做性能测定的;

  3、主扇、副斜井绞车、压风机保护不全或保护失效的;

  4、矿井未实现“双风机双电源”的;

  5、供电系统不合理、无计划随意停电的;

  6、随意改变防爆电器内部接线端子或增减电器元件的;

  7、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的;

  8、井下违反规定送电的;

  9、井下带电检修或明火操作的;

  10、空压设备性能不符合要求的;

  11、井下硐室设在回风流中未按规定采取措施的;

  12、入井铠装电缆没有可靠的接地极的;

  13、主通风机故障后检修无单机运行安全措施的;

  14、提升绞车后备保护装置失灵的;

  15、电缆芯线截面积不够超负荷使用的;

  16、未按规程规定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的;

  17、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的;

  18、非专职和值班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的;

  19、入井通讯线路未安装有熔断器和避雷装置的;

  20、大型部件检修、安装无措施或不按措施操作的;

  21、安装、回收设备、起吊重物未制定措施或不按措施操作的;

  22、同一作业场所,多处平行作业无安全措施或不按措施作业的;

  23、提升绞车信号与电控系统不闭合;

  24、新产品、新保护工业性试验未经上级批准擅自使用的;

  2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机电人员上岗时未佩戴绝缘用具。

  运输类:

  1、运输易爆物品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2、井下由扒车、蹬车、跳车行为的;

  3、轨道运输巷道信号系统失效的;

  4、不按规定稳固绞车的;

  5、斜巷不挂保险绳放车的;

  6、小绞车运输中兜屁股运行的;

  7、无极绳绞车尾轮未按规定固定的;

  8、绞车绳用绳套对接的;

  9、斜井运输中违反“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的;

  10、运输警戒人员不负责任,把人员放过警戒范围内的;

  11、不听警戒人员劝阻,强行进入运输警戒范围内的;

  12、运输巷道未按规定设置躲避硐室的;

  13、运输巷道私自扳道岔或扳错道岔的;

  14、运输过程中超挂车辆的;

  15、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车辆没有按措施运输的;

  16、处理车辆掉道没有措施或不按措施作业的;

  17、绞车运输不带电放车的(包括对拉绞车);

  通风类:

  1、矿井未按实际供风量核定采煤工作面、采区和矿井产量的;

  2、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未履行报批手续的;

  3、未按《规程》规定定期测风的;

  4、未按《规程》规定定期测尘的;

  6、采掘工作面无防尘、供水管路的;

  7、风速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8、巷道贯通未进行调整风流的;

  9、风筒出口距工作面距离超作业规程规定的;

  10、临时停风点未及时撤人、设警标的;

  11、断电点、报警点不符合规定的;

  12、主要风门无闭锁装置或装置不起作用的;

  13、大巷烧焊无措施或不按措施操作的;

  14、密闭墙前瓦斯积聚的;

  15、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不符合规定的。

  水害类:

  1、未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及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的;

  2、掘进工作面探掘未分离的,无探放水设计和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无防治水措施的;

  3、矿井工作面采煤前,无专门水文地质情况分析的;

  4、探放水钻机、排水设备能力和防治水设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

  5、贯通实际偏差超限给生产带来严重影响的;

  6、未进行地面塌陷调查和填充的。

  其他:

  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未严格执行的;

  2、新上岗的从业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3、未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

  4、特殊工种无证上岗作业的。

  5、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

  6、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7、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和有效管理的;

  8、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9、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10、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11、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12、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13、施工检修项目作业时,未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的;

  14、未向作业、施工、检修人员贯彻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

  15、特种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16、重点消防部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17、作业场所安全管理混乱,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

  18、作业场所未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的;

  19、举行大型活动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B级隐患:

  顶板类:

  1、未进行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的,工作面两巷无单体测力计或测力计不能正常使用的;

  2、采空区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未采取强制放顶(或加强支护措施)的;

  3、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超过放顶线6m未回撤支护的;

  4、两巷支护不完好,或出现巷壁片帮、顶板离层、掉碴冒顶而未采取措施的;

  5、支架缺少插销、构件不全,或侧护板、护帮板严重变形影响使用的;

  6、液压支架出现挤架、咬架、倒架、支架被压死的,或顶梁错差超规定的;

  7、加减液压支架未制定措施的;

  8、工作面倾角大于15度时支架未采取防倒、防滑措施的,大于25度时未采取防止煤(碴)滚窜措施的;

  9、机组割煤留顶煤的;

  10、采煤机采煤时没有及时移架,与移架之间的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

  11、采煤工作面采高大于支架最大支护高度,或未超过支架最小支护高度200mm的;

  12、无专项措施随意留顶煤回采的;

  13、安装和拆除液压支架时,未制定专门安全措施的;

  14、采煤工作面初采和收尾时,未制定专项安全措施的;

  15、未经技术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支护形式的;

  16、巷道贯通前未对贯通另一侧进行加固的;

  17、掘进巷道不按规定铺联网的;未经批准而破顶网作业的;

  18、维护巷道的单体柱或点柱山势不正的;单体柱未采取漏液防倒措施的;

  19、巷道超宽未按规定补打锚杆或顺巷钢带的;失效锚杆未及时补打的;

  20、锚杆安装树脂药卷使用达不到要求的;

  21、在锚杆上起吊重物的;

  22、喷体内不填满充实,留有空隙的;

  23、锚喷巷道周边眼间距超过规定的,装药量大而造成围岩破碎达不到光爆成形的;

  24、锚喷厚度不符合要求的;

  机电类:

  1、防爆电气设备未经防爆检查合格、未贴防爆合格证下井;

  2、电气设备或电缆带有感应电继续使用;

  3、检修电气设备使用的安全用具不符合规定;

  4、破碎机无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不合格,安装不牢固;

  5、采煤机无闭锁煤溜的电气保护装置或闭锁失灵;

  6、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范围使用;

  7、风电闭锁未按规定做试验;

  8、电气设备的消弧罩不完好;

  9、工作面回风巷未按规定安装接地极;

  10、主通风机安全保护检测装置不完善、动作不灵敏不可靠;

  11、主通风机风机及主电机轴承超温报警装置失灵;

  12、主通风机风机轮毂及叶片损坏;

  13、主通风机运行有异常响声或振动;

  14、空压机安全保护检测装置不完善、动作不灵敏可靠;

  15、空压机润滑油断油保护不起作用;

  16、空压机风机运行中出现严重震动和噪音;

  17、主副水仓内主接地极接地系统不完善,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

  18、高压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器未按规定时间试验;

  19、高压设备的过流保护、无压释放未按规定时间校验;

  20、随意改动整定值;

  21、用其它材料代替设备所要求的保险、保护的;

  22、电气设备整定不合理;

  23、带负荷拉隔离刀闸;

  24、电气设备导线接头出现虚接或接头变形;

  25、接地极,连接母线材质不合格,埋设不正确,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

  26、井下接地系统不完整、不可靠或接地不符合要求;

  27、主排水泵启动柜过流和欠压保护整定不合格;

  28、移变高压联锁、急停、安全联锁按扭未投入使用;

  29、主通风机设备不完好,机壳有蚀锈;

  30、不完好的机电设备,小型电器,矿灯发放入井;

  31、主通风机、防爆门、天轮、钢丝绳各联接装置未定期检修、检查和无记录;

  32、空压机释压阀未定期检修;

  33、主排水泵雨季前未做水泵联合试运转;

  34、开关整定值不合格的;

  35、风电闭锁电缆外部接线不合格的;

  36、在用设备、大型固定设备不达完好标准的;

  运输类:

  1、提升绞车液压系统出现不完好投入使用;

  2、提升绞车制动油路出现堵塞,回路不畅;

  3、提升绞车二级制动调整不准;

  4、提升绞车天轮轴未进行探伤或超过期限;

  5、提升绞车主电机未进行预防性试验;

  6、提升绞车钢丝绳出现磨损、断丝超限或锈蚀成麻坑继续使用;

  7、提升绞车液压系统残压超过规定;

  8、提升绞车减速警铃不起作用;

  9、提升绞车主轴及各种关键销轴、连接装置未进行探伤;

  10、提升绞车制动闸出现异响或蝶簧疲劳断裂;

  11、斜井没有信号报警装置;

  12、矿车变形严重,出现三条腿运行;

  13、绞车安装位置不当(拨绳困难,与相邻绞车换绳困难,底鼓严重,顶板支护不好等)严重影响操作;

  14、斜井(巷)未按规定安设跑车防护装置或装置失效;

  15、斜井(巷)超过12°未装设或提放车未使用保险绳;

  16、运输巷道事故易发地段未采取安全措施;

  17、矿车连接磨损超限或断裂;

  18、绞车附近有管路、电缆、支架等其它东西,影响操作;

  19、绞车没有信号装置或装置失效;

  20、使用中的各类钢丝绳不符合规程的有关要求;

  21、斜井提放车辆(长度大于50M)不挂保险绳或保险绳过长未捆绑固定拖在地上的;

  22、斜井或平巷运输超重、超长、超高、超宽设备,没有安全措施或不按措施强行运输;

  23、道岔无扳道器;

  24、一处轨道断裂;

  25、使用一处非标准道岔;

  26、使用不完好的矿车;

  27、在安装有小绞车又可能造成跑车的地方,不挂绳而下放车辆;

  28、斜井巷道运输未安装声、光信号或声、光信号失灵而继续作业;

  29、小绞车运输中钢丝绳磨损断丝断股超规定或使用不合格的连接装置;

  30、小绞车钢丝绳绳头、绳卡松动、残缺或失效继续作业;

  31、小绞车钢丝绳锈蚀严重、有硬弯、死结而进行运输;

  32、处理矿车掉道时,没有按规定或措施操作;

  33、在运输系统中,声光信号失灵或未安装而继续作业;

  34、输送机或输送机机头和机尾与巷帮支护距离不符合规定;

  35、皮带机制动装置不可靠或性能不稳定。

  通风类:

  1、未按规定检查、维护安全防护设施的;

  2、压风自救装置箱内呼吸器调节压力不符合规定的;

  3、采掘设备及其它防尘设施喷雾压力达不到要求;

  4、局扇高压部位漏风严重的;

  5、净化水幕未覆盖巷道全断面;

  6、信息、监测电缆从通风设施墙体或通风设施穿过时没有穿墙套管的;

  水害类:

  1、综采工作面排水系统不完善,排水泵未接入排水管路;

  2、掘进工作面在巷道低洼处未设置临时水仓或水仓设置不符合要求,水仓水泵未接入排水管路;

  3、掘进巷道未按规定设置一开一备排水泵或排水泵未接入排水管路。

  其他类:

  1、携带烟草或点火物品入井;

  2、要害场所存在吸烟现象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C级隐患:

  顶板类:

  1、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及超前支护不符合规定的;

  2、单体柱初撑力达不到规定值的;

  3、支护单体柱未编号管理的,未挂防倒柱链的,支柱山势不正或歪斜的;

  4、支护单体柱卸载未及时更换;

  5、两巷放顶不挂挡矸帘喷碴的,不按规定铺网或连网质量不合格的;

  6、放顶回柱时不使用专用手把的;

  7、乳化泵压力、乳化液浓度达不到要求的;

  8、采煤工作面达不到“三直一平两畅通”的;

  9、支架没有编号管理的;

  10、支架间距、中心距达不到规定的,单体支护时柱距、排距达不到规定的;

  11、支架液压系统漏液、串液不及时更换的;

  12、未正确使用支架护帮板的;

  13、初撑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按规定及时移架的;

  14、支架仰俯角不符合要求的;

  15、工作面架间、架前浮煤、淤泥、积水和杂物多的;

  16、工作面扩帮支护达不到要求、顶帮裱背不合格的;

  17、锚网搭接质量不达标的;不按规定上网上绳,或连接不牢的;

  18、不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的;

  19、联网不用专用工具的;

  20、出现网兜不及时处理的;

  21、锚网交叉点未按要求对顶板进行加固开口的;

  22、锚网支护巷道帮网滞后迎头距离超过规定的;

  23、锚喷、锚网巷道成形差,不符合规定的;

  24、锚网巷道没有预紧力、锚固力检测工具或检测工具不完好的;

  25、锚杆角度、预紧力、锚固力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以及锚杆托盘或钢带安装不符合规定的;

  26、锚杆或锚索间距、排距超过规定的;

  27、锚杆、锚索外露长度超过规定的;

  28、锚网巷道未按规定对锚杆(索)进行拉拔试验的;

  29、未按作业规程规定安设顶板离层仪的;

  30、锚索支护未跟进工作面迎头的;

  31、顶板离层仪未挂牌管理或未定期观测的;

  机电类:

  1、设备运转、传动部分无防护设施或设施不合格;

  2、安装、回收设备不使用规定工具,强装强拆;

  3、掘进机停机或检修时,掘进机截割头未落地;

  4、掘进机、耙岩机无本机照明也未在作业区前方设防爆照明;

  5、电气设备的各种接触器接触不正常;

  6、乳化液自动配液装置不能正常使用;

  7、主通风机风机倒机后未按规定进行内部检修;

  8、井下机电工上岗未携带瓦检仪和合格的电工工具及电笔;

  9、高压开关柜无照明;

  10、检漏继电器未上架、上锁、无照明、仪表指示不准确;

  11、变电硐室温度超过摄氏30度,无合格的温度计;

  12、高压铠装电缆无定期防腐、发生锈蚀、铅皮脱落或吊挂不符合要求;

  13、主排水泵的水泵发生剧烈震动、电机过热;

  14、主排水泵设备不完好,机壳有蚀锈;

  15、主排水泵备用水泵未及时进行检修;

  16、综采工作面无架间照明;

  17、空压机设备不完好,机壳有蚀锈;

  18、备用设备不完好;

  19、接地电阻、杂散电流未按规定每季测试一次或记录不全;

  20、变电硐室检修时未执行工作票;

  21、硐室有高压设备未悬挂非工作人员入内或高压危险;

  22、电缆分支点或连接不同电缆接线盒两端未注明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

  23、移动电气设备未上架或两台以上小型电器未集中上牌板;

  24、变电硐室内机电设备、电缆布置不合理,不便检修;

  25、各种机电设备的按扭(旋扭)、闭锁杆不完好;

  26、设备电缆被杂物埋住;

  27、机电设备内、外部不卫生,有杂物;

  28、电气设备摆放不整齐,倾斜超过15 度以上;

  30、防爆电气设备大盖打不动,闭锁变形或打不到“零位”;

  31、空压机出风管、积碳未定期清理;

  32、排水泵盘根过热,漏水成线;

  33、低压馈电线上的检漏、选漏每日试验未执行或记录不全;

  34、各机械注油处有一处不合格;

  35、各种电器设备的操作按钮不灵活;

  36、各种管路铺设不符合《规程》要求;

  37、井下照明不符合规定;

  38、主排水泵阀门操作不灵活;

  39、主排水泵司机做不到五严,不熟悉应知应会;

  40、现场管理制度、资料、设备布置图,供电系统图少一种、不按规定悬挂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41、井下备品、备件存放不规范、无标志牌的;

  42、电气设备防爆月检合格证过期的;

  43、各类图牌板不按规定悬挂的;

  44、私自涂改防爆合格证的;

  45、各类开关未上架管理的;

  46、“五小电器”不按规定上牌板的;

  47、消防设施不按规定悬挂的;

  48、设备、设施漏油、漏液的;

  49、电缆吊挂不达标准要求的;

  50、电缆缺指向牌的。

  运输类:

  1、提升绞车钢丝绳绳头不标准或部位严重变形;

  2、提升绞车钢丝绳检查记录填写不齐全、不规范;

  3、提升绞车闸瓦间隙调整不当;

  4、提升绞车声光信号失灵;

  5、提升绞车安全保护装置未按规定进行试验整定;

  6、提升绞车安全回路故障检测显示装置失灵;

  7、提升绞车钢丝绳出现缺检、漏检、错检情况;

  8、提升绞车钢丝绳不按规定涂油防锈;

  9、提升绞车滚筒运行中出现异响;

  10、提升绞车司机上岗后未按规定试验各种保护装置;

  11、运输车辆车轮不转;

  12、绞车地锚、压、戗柱一项松动或失效;

  13、绞车手把过位,绞车闸皮不合格;

  14、绞车绳头固定不牢或余绳不够三圈;

  15、绞车绳的插接(或绳头插接)长度不符合规定;

  16、小绞车钢丝绳在滚筒上有严重的咬绳、爬绳、松出绳套现象;

  17、绞车钢丝绳有打结、死弯或缠绳超高现象;

  18、设备列车轨道枕扣件不到位;

  19、行人过桥固定不牢固;

  20、设备列车轨枕扣件未扣紧;

  21、架空人车装置(猴车)支撑轮倾斜;

  22、地辊不转或地辊脱出地辊架;

  23、矿车无碰头或碰头连接部位出现裂缝;

  24、绞车无参数牌板;

  25、绞车地锚、底座螺丝外露不足一扣;

  26、运输过程中,车辆通过后,未按规定及时闭合阻车器;

  27、缺一处道岔管理牌;

  28、轨道道头缺临时阻车器;

  29、运输大巷各类信号及警标不齐全;

  30、无措施在轨道运输的大巷人力推车运行;

  31、所装货物超过车辆核载重量;

  32、绞车信号、按钮一项不方便操作;

  33、绞车绳头无绳皮或绳皮失效;

  34、一个阻车器压道面不够三分之二;

  35、轨道缺一副夹板或夹板断裂;

  36、各种运行、检修记录超前或滞后填写的;

  37、皮带机托辊损坏、不转或者脱落的;

  38、各种运行、检修记录不全、缺项的;

  39、掘进工作面转载机固定不牢固的。

  40、各种运输机搭接不合理或拉回煤;

  41、皮带机减速器未定期揭盖检查或换油;

  42、皮带机胶带内部钢丝绳出现严重断裂、锈蚀、裸露;

  43、皮带机胶带覆盖胶出现龟裂、脱胶、严重划伤等;

  通风类:

  1、责任区域内防尘管路未按要求编号的;

  2、防尘管路未按规定刷漆的;

  3、防尘管路跑、冒、滴、漏、阀门操作不灵活、不在行人侧的;

  4、冲洗巷道时,将通风瓦斯各类牌板数据冲洗的;

  5、井下通风材料码放不整齐,未悬挂材料牌板;

  6、风筒无编号或编号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7、压风自救装置表面、箱内脏乱;

  8、压风自救装置下面堆放有任何杂物或支护材料的;

  9、压风自救装置内风量调节装置无风、漏风的;

  10、无压风自救装置管理牌板的;

  11、无压风自救装置检查记录台账或位置放置不正确的;

  12、风筒接头漏风;

  13、转载点缺喷雾装置使用不正常;

  14、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

  15、局部通风机无管理牌板、未挂牌管理或牌板填写不清楚;

  16、使用过的棉纱、布头、纸、润滑油乱扔乱放,未放到盖严的铁桶内;

  17、硬质风筒接头未加垫、未上紧螺丝;

  18、防尘设施雾化效果不好;

  19、防尘管路未按要求吊挂;

  20、防尘管路阀门安装位置不合适,不便于开起和操作;

  21、存放风筒未挂牌管理;

  22、风筒接头漏风、有5厘米以下破口;

  23、需要配备消防器材的地点未配备齐全消防器材的;

  24、监测分站、断电仪等设备未按规定放置在分站架上;

  25、甲烷传感器被灰尘、煤泥覆盖,报警灯、显示窗看不清的;

  26、分站、传感器无管理牌板;

  27、工作面电话机安设位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28、监测、通讯线缆及设备未按规定码放的;

  29、监测线、通讯线与动力电缆、风水管路缠绕、搭接;

  30、监测线、通讯线吊挂乱、吊挂高度不符合规定;

  31、监测线、通讯线脱钩、串钩,或与动力电缆共钩、交叉;

  32、甲烷传感器管理牌板填写不清楚的;

  33、甲烷传感器管理牌板吊挂不到位、积尘严重未及时清理的。

  水害类:

  1、综采工作面顺槽未吊挂探放水钻孔参数牌板,探放水钻孔参数牌板填写错误或数字不清;

  2、掘进工作面探放水牌板吊挂不全或位置错误,牌板图纸破损、数据模糊或参数填写错误;

  3、探放水起始点牌板吊挂位置不明显,或未执行挂牌管理;

  4、采掘工作面探放水牌板损坏变形,未及时更换;

  5、激光指向仪未按规定安设、未对准测量中腰线或激光光束被遮挡;

  6、施工现场未存放地测科下发的探放水准掘单、安全确认单及中腰线通知单的复印件;

  7、水仓无护栏或无警示标志;

  其他:

  1、工作面急救器材配备不全或不符合规定;

  2、对岗位设备做不到应知应会;

  3、设备无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物料未按规定码放且未挂牌管理;

  5、各类记录、台帐填写不规范或未按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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