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供水设备、设施的安设地点,特殊情况需要对设备、设施做改动,必须向通风科进行申请。
二、供水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由设备所在责任区单位负责,负责人有权制止他人恶意损坏供水管路及阀门,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人员,设备负责人可向通风科检举。
三、当井下供水管路出现破损,有跑水、冒水、滴水、漏水、阀门操作不灵活等现象时,所在区域责任人可立即联系通风队人员,进行故障处理,确保正常的安全生产。
四、供水施救管路应安装牢固、可靠。管路的安装高度可根据巷道的变化进行调整。
五、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在当班工作中,首先应检查管路及其附属设施是否完好,附近顶板、两帮是否存在对管路的影响,防止供水施救系统出现故障,影响正常使用。
六、供水施救管路的阀门应安设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方便阀门维修和更换,使用灵活性较好的阀门,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开启或关闭阀门。
七、分类
按系统结构分类
a)独立式。独立供水水网系统(饮用水与工业用水分开)。
b)与防尘供水系统一体(饮用水与工业用水一体)。
我矿实行与防尘供水系统一体(饮用水与工业用水一体)。井下防尘管路上增加过滤装置。
八、安装标准
(一)、供水施救系统安装标准
1、供水施救装置安装地点和数量及要求
(1)安装地点和数量
①矿井主要轨道巷和主要皮带巷、采区轨道巷和皮带巷每200m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每组装置内供水管数量不少于5个。
②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在距采面回风巷上安全出口以外50m范围内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然后每200m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每组供水管数量不少于5个。进风巷在距采面安全出口以外50~100m范围内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向外有人固定作业地点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每组供水管数量不少于5个。然后每200m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每组供水管数量不少于5个。
③煤巷掘进工作面自掘进面回风口开始,距迎头50m内的距离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然后每200m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00m以内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迎头向外每隔200m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爆破撤离人员集中地点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
④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供水管路,并设置供水阀门,间隔不大于200m。
(2)安装要求
供水施救装置安装在巷道内静压水管上,安装地点应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m以上,供水施救安装高度应距底板1.0~1.2m,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二)供水管路规格和敷设要求
1.管路规格
(1).主管路(矿井、一翼主供水管路)为φ150mm及以上。
(2).分管路(采区主供水管路)为φ100mm及以上。
(3).采掘工作面为φ50mm及以上。
2.敷设要求
(1).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供水管路每隔3m吊挂固定一次,岩巷段采用金
属托管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采用钢丝绳吊挂。
(2).进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20米的管路应采取保护措施(如在底板埋管等)。
(三)阀门安装和要求
1.阀门安装
(1).供水管路矿井、一翼、采区分支处设置总阀门。
(2).进入采掘工作面巷道入口处设置总阀门。
(3).供水管路应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并设置供水阀门。
(4).在供水管路进入与供水施救系统连接处,要设置阀门。
2.安装要求
(1).供水施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灵活,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且平行于巷道。正常情况下,除供水管阀门处于关闭状态外,其余阀门应处于常开状态,以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2).特殊情况或特殊需要时,按要求的地点及数量进行安装。宜考虑在压风自救就地供水。
(3).应在饮用水管处或在各个供水阀门处安装净水装置,以满足饮用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