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制度
一、现场队长或带班队长是直接维护现场的第一责任人;发现爆炸材料丢失,立即向安全科和调度室报告,并维护好现场秩序。接报告后安全科和调度室要立即组织人员下井到现场。
二、清点落实丢失品种和数量。
三、按分组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四、对一切可疑地点进行搜查。
五、本着严格、细致的原则澄清事实真相。
六、属操作失误的要给予严厉教育和处罚,引以为戒;属有意行为的要追究责任;或者上交公安部门处理。
七、特殊情况找不到丢失物品时必须保护好现场,并上报上级部门或公安部门。
八、爆炸材料安全管理要全员全过程全工序管理,不能有半点麻痹大意,必须要做到领用退三对照。在严加管理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群管群制的的原则,保证爆炸材料绝对安全使用,杜绝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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