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为了加强我矿储量管理,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要求各单位认真执行。
1、我矿现阶段主采煤层为15号煤层,为近水平煤层,采煤方法为走向长臂采煤法,采煤工艺为综合机械化采煤,地质类型划分属中等型,因此根据《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试行)》及山西煤炭主管部门专家组意见,我矿回采率要求为;采区回采率不低于75%,工作面综合回采率不低于93%。
2、及时编制并修订《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试行)》规定的各种图纸,并符合要求。
3、及时编制并修订《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试行)》规定的各种储量计算成果台账,并符合要求。
4、储量动态清楚、损失量、日期、构成原因等正确无误。
5、储量变动有批文、报告完整,按时间顺序编号、合订。
6、定期分析回收率,对不合理丢煤从技术上提出意见和要求,并能如实反映储量损失情况。
7、矿井、采区、工作面结束有损失率分析报告。
8、丢煤通知单完整无缺,按时间顺序编号、合订。
9、其它未尽事宜遵照《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试行)》和《煤矿地质工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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