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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2-06-10 13:43 来源:煤矿安全网 职业病危害 项目 制度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防治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科负责本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的调查与申报工作的管理,在其内部设专业人员,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调查与申报。

  二、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及时准确统计和上报职业危害因素。

  三、工作现场职业危害因素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所列出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结合工作现场实际调查情况,统计确定和申报。

  四、 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的内容要准确完整。申报内容包括: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纸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

  3、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文件。

  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提高详细目录)。

  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6、职业病防护设施清单明细。接害人员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接害岗位、接害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名称、数量、型号等)。

  7、本年度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五、每年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并取得《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六、煤矿在申领、换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同时抄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

  七、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

  八、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

  九、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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