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为提高职业健康管理培训水平和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宣传教育:
1、职业卫生科依法制定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做好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记录。
2、职业卫生宣传
(1)职业卫生科要积极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各科队利用班前班后会、现场岗位职业病危害讲解以及职业病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卫生宣传。
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1、培训人员分类及学时要求:
公司要依法组织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包括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初次培训不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少于8学时。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少于4学时。以上各类人员继续教育的周期为一年。公司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要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视作继续教育。
2、培训内容:
(1)煤矿煤矿主要负责人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ƒ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④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措施(粉尘危害及尘肺病的防治、噪声危害防治、热害防治、职业中毒防治与职业中毒事故应急救援);⑤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护的目的、责任和义务、种类和周期、档案管理)。
(2)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及规范;ƒ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④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⑤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措施(粉尘危害及尘肺病的防治、噪声危害防治、热害防治、职业中毒防治与职业中毒事故应急救援);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护的目的、责任和义务、种类和周期、档案管理)。
(3)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ƒ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④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措施(粉尘危害及尘肺病的防治、噪声危害防治、热害防治、职业中毒防治);⑤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护的目的、责任和义务、种类和周期);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和维护;⑦岗位操作规程。
3、培训档案资料
职业卫生培训档案内容:培训方案、培训时间及地点、参加人员、培训内容、课时及教师、课程讲义以及学员培训考勤、考核情况等归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