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及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以书面文件予以公布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人、组织机构、事故发生后的疏通线路、紧急集合点、技术方案、救援设施的维护和启动、医疗救护方案等内容。
二、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应急计划、应急记录和应急救援演练总结等。
三、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应明确演练内容、项目、时间、地点、目标、效果评价、组织实施、及组织机构及职责。
四、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应邀请监督管理部门和职业卫生专家进行现场监督和应急评价。
五、保证应急救援设施完好。应急救援设施存放处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并保证劳动者会懂会用。
六、应急救援设施必须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合格产品,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定期检查、维护、更新,保证现场应急救援设施的安全有效性。
七、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急救援设施。
八、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必须按要求设置报警装置、应急撤离通道、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和必要的泄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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