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进入矿区的人员以及车辆必须接受门卫查验,否则一律不准进入。
二、外来人员和车辆需进入矿区,要向门岗执勤人员说明来矿理由,并出示身份证或驾驶证接受登记,得到执勤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矿区。
三、机动车辆出入大门,必须在停车线外停车并出示证件(不含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
四、带物出矿区的车辆或人员要出示物品出门证,接受门岗执勤人员查验,对无证及物证不符者有权扣留,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门岗执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文明执勤,对车辆、人员、物品出入严格检查,不殉私情,所扣物品,不得擅自处理,必须统一交回,违者从严处理。
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门岗执勤人员吵闹,辱骂、殴打门岗执勤人员者,从严处理。
七、进出大门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对违反门卫管理制度者要予以坚决处理,并准予视情节处50~200元罚款处理。
八、安保经理不定期对保安进行检查,保安违反管理规定,安保经理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