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杨柳煤业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制度矿领导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责任制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2-06-24 13:35 来源:煤矿安全网 杨柳 煤业 瓦斯 制度 领导 工作 责任制

  杨柳煤业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制度

  杨煤通〔2013〕50号

  二、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责任制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的各项规定,保证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责任制。

  (一)矿领导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责任制

  1、矿长

  (1)矿长是矿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要将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作为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来抓。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及瓦斯治理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六字”方针,严格按照矿井核定能力组织生产。

  (2)对矿井瓦斯治理和防突机构的建立健全负责,按规定配齐瓦斯治理和防突人员,保证矿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所需人、财、物等的投入,主持制定瓦斯防治和防突管理工作的规划,认真审批、贯彻落实重大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安技措工程。

  (3)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存在问题,并负责明确责任,限期解决,杜绝瓦斯事故发生。定期听取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汇报,解决在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中人、财、物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主持制定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规划。

  (4)利用安全办公会研究分析、布置、检查、总结防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

  (5)组织制定重大瓦斯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决策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的处理方案,督查事故防范措施;组织指挥瓦斯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6)负责定期检查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齐抓共管责任制执行情况,负责审阅瓦斯日报表,组织对瓦斯事故的追查处理。

  2、矿党委书记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的指令、决定、规定等,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负总责。

  (2)把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人员考核任免,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瓦斯治理和防突培训等事项。

  (3)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法规和遵章守纪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瓦斯治理和防突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

  (4)掌握职工安全思想动态,总结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安全生产经验,分析和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5)负责党、政、工、团、技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

  (6)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对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重大安全事项、资金投入提出意见。

  3、总工程师

  (1)对矿井瓦斯治理和防突技术及技术管理全面负责,是矿井瓦斯治理和防突技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技术管理责任,对于瓦斯综合治理所涉及到的人、财、物问题直接对矿长负责。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及瓦斯治理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落实各业务部门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责任制。

  (3)负责组织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瓦斯治理和防突工程的立项和实施;负责瓦斯治理和防突工程资金的安排并把好专项资金使用关,负责组织编制、审批防突专项设计和瓦斯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负责把好设计关,在开采设计、技术装备和工程施工设计中,要落实上级有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战略理念,并优先满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需要,合理布置采掘工作面,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把好源头设计关。

  (5)负责矿井合理生产布局,平衡“抽、掘、采”关系,为瓦斯治理创造良好条件,避免采掘接替失调、生产过于集中给通风造成困难。协同分管矿长抓好采、掘、机、运、通、修等主要环节涉及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

  (6)负责瓦斯治理和防突新技术的开发并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建立和完善瓦斯治理技术保障体系。

  (7)负责组织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瓦斯事故抢险应急预案,负责瓦斯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8)参与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瓦斯问题,随时组织会议,研究处理办法。

  (9)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提出解决的方案,及时组织实施。

  (10)每天审阅瓦斯日报,对出现的通风、瓦斯、防突、煤尘异常,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对处理过程进行督促检查。

  (11)负责每周召开一次瓦斯治理办公会,总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任务。

  (12)定期组织开展矿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等竞赛活动,提高瓦斯综合防治效果。

  4、矿工会主席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的指令、决定、规定等。

  (2)负责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对广大职工进行通风、瓦斯、防突等瓦斯治理知识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3)负责教育职工和家属以主人翁的精神,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共同做好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保护职工人身安全。

  (4)负责教育职工和家属以主人翁的精神,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共同做好瓦斯治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保护职工人身安全。

  (5)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及时表彰对矿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做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并把此项工作作为评选劳模、标兵的条件。

  5、采煤矿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协助矿长和总工程师抓好矿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摆正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与生产的关系,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负责。

  (3)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专题会议,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措施和综合防突措施贯彻落实,保证瓦斯治理和防突设施、安全装备正常使用。

  (3)负责贯彻执行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面的文件、指令和有关规定,并把落实到区队。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综合措施补充”的瓦斯治理原则,合理安排采煤工作面生产。

  (4)经常检查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总工程师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反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规定的,要及时组织整改落实,重大问题要立即停产整顿。

  (5)参与对瓦斯治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瓦斯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6)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协调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与生产间存在的矛盾。

  6、掘进矿长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协助矿长和总工程师抓好矿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摆正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与生产的关系,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负责。

  (3)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专题会议,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措施和综合防突措施贯彻落实,保证瓦斯治理和防突设施、安全装备正常使用。

  (4)负责贯彻执行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面的文件、指令和有关规定,并把落实到区队。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综合措施补充”的瓦斯治理原则,合理安排掘进工作面生产。

  (5)经常检查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总工程师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反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规定的,要及时组织整改落实,重大问题要立即停产整顿。

  (6)负责抓好快速掘进工作,加快井巷工程进度,确保施工巷道工程规格质量,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7)负责抓好掘进通风供电“三专三闭锁”,局部通风机“主备扇自动切换”等装备系列化管理工作;参与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石门揭煤及煤巷掘进防突、盲巷管理和综合防尘等管理工作。

  (8)参与对瓦斯治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瓦斯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9)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协调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与生产间存在的矛盾。

  7、机电矿长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面的文件、指令和有关规定,并把落实到区队。

  (3)经常检查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总工程师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负责督促、检查井下供电,机电设备安装质量、维修保养制度执行情况,确保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良好,杜绝失爆失保。

  (5)负责重点抓好采掘供电、掘进通风供电“三专三闭锁”,局部通风机“主、备扇自动切换”装备系列化工作。

  (6)负责抓好矿井通风、瓦斯抽采、注氮等系统设备的保养和安全连续运行,及时发现、解决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7)参与对瓦斯治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瓦斯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8、经营矿长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根据瓦斯治理工作需要,负责落实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所需设备、资金等;严格把好瓦斯治理和防突设备、材料的进货关,严禁不合格设备、材料投入使用。

  (3)负责落实瓦斯综合治理的新技术、新装备和先进经验推广应用的资金保障。

  (4)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瓦斯治理和防突材料管理进行计划、考核、兑现工作。

  9、安监处长

  (1)安监处长是全矿范围内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主要监督者,参与并研究、制定有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方面的制度、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指示,并督促落实;对矿井瓦斯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2)组织开展全矿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排查瓦斯事故隐患,监督检查瓦斯治理和防突技术与管理措施的落实和隐患整改,对防止瓦斯事故负监督责任。

  (3)督促、协调相关单位搞好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督促、检查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方面有关规定落实情况,对查出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重大隐患要立即停产整顿。

  (4)组织、落实对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对有可能造成事故的场所,要立即令其停产,撤出人员。

  (5)利用安全会议,通报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的检查情况,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按时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上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

  (6)参与组织矿井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年度安全生产计划、重大安技措项目计划、重大瓦斯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及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和审查。督促瓦斯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抢险方案的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 。

  (7)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题会议,协助矿长和总工程师研究解决瓦斯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8)参与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方面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及科研项目研究、审核工作

  (9)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及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及进展情况。

  (10)负责组织瓦斯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11)抓好全矿干部、职工瓦斯治理和防突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参与对矿各级领导、各部门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业务考核

  (12)负责充分发挥驻矿安全检查人员和群众安全检查网员的作用,办好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三违”人员学习班,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提出奖励意见。

  (二)副总工程师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责任制

  1、防突副总

  (1)防突副总是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具体技术负责人,负责矿井瓦斯治理和防突技术工作,并协助矿总工程师做好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各项技术政策、指令、规定、措施等,协助总工程师把好五关(设计关、生产布局关、措施审查关、隐患排查处理关、安技措资金使用关)。

  (3)负责组织各种瓦斯治理和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负责组织防突设计、方案措施、防突中长期规划,防突月(季)度计划的编制、会审的召集、上报等与防突有关的技术工作,并监督实施、检查等。

  (4)参与组织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例会,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督促落实。

  (5)经常深入基层,亲临现场,了解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情况,解决处理现场存在的重大问题。监督通风区和防突区完成矿下达的各项任务,并根据生产状况对通风区和防突区提出合理化建议。

  (6)负责定期组织通风安全检查,掌握矿井通风、瓦斯抽采、防突、瓦斯监控、防灭火、防尘等系统的装备和运行情况,以及瓦斯治理和防突安技措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对查出的瓦斯事故和隐患,负责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7)对采掘工作面有违反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有关规定的,应立即制止,对重大违章行为要勒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并向第一责任者、直接领导者汇报。

  (8)负责审签瓦斯治理各类报表,负责安全仪器、仪表的购置和调拨,负责组织对瓦斯治理和防突特殊工种的培训,在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技术上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指导。

  (9)负责组织实施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面的技术科研攻关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10)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11)参与组织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瓦斯事故抢险应急预案,负责瓦斯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2、通风副总

  (1)通风副总是瓦斯治理工作具体技术负责人,负责矿井瓦斯治理技术工作,并协助矿总工程师做好瓦斯治理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各项技术政策、指令、规定、措施等,协助总工程师把好五关(设计关、生产布局关、措施审查关、隐患排查处理关、安技措资金使用关)。

  (3)负责组织各种瓦斯治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

  (4)参与组织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例会,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督促落实。

  (5)经常深入基层,亲临现场,了解瓦斯治理工作情况,解决处理现场存在的重大问题。监督通风区和防突区完成矿下达的各项任务,并根据生产状况对通风区和防突区提出合理化建议。

  (6)负责定期组织通风安全检查,掌握矿井通风、瓦斯监控、防灭火、防尘等系统的装备和运行情况,以及瓦斯治理等安技措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对查出的瓦斯事故和隐患,负责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7)对采掘工作面有违反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有关规定的,应立即制止,对重大违章行为要勒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并向第一责任者、直接领导者汇报。

  (8)负责审签瓦斯治理各类报表,负责安全仪器、仪表的购置和调拨。

  (9)负责组织实施瓦斯治理方面的技术科研攻关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10)负责组织矿井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煤尘爆炸性鉴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主扇性能测定、通风阻力测定等工作,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11)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12)参与组织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瓦斯事故抢险应急预案,负责瓦斯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3、地测副总

  (1)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矿井瓦斯地质工作负责。

  (2)参与编制、审查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规划、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人员收集、整理瓦斯地质资料,指导瓦斯地质图的编制。

  (4)采取钻探等措施控制施工区域的煤岩层位,及时探明采掘工作面前方地质构造,提前对瓦斯地质工作进行预报。

  (5)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6)参与组织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瓦斯事故抢险应急预案,负责瓦斯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4、采煤副总

  (1)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技术工作负责。

  (2)参与编制、审查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规划、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总工程师,搞好分管范围内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技术工作,并监督实施。

  (3)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综合措施补充”的瓦斯治理原则,合理安排采煤工作面施工合理布置工作面。

  (4)负责组织编制、审批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把好审查关。作业规程措施应包括通风、防突、瓦斯管理、防火、防灭尘等安全措施

  (5)在工作面投入生产前要组织人员对工作面瓦斯防治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负责督促、检查瓦斯防治措施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勒令整改。

  (6)抓好采煤工作面的工程规格、质量管理、煤层注水等管理工作,督促区队按预定位置收作采面,为封闭创造条件。

  (7)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8)参与组织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瓦斯事故抢险应急预案,负责瓦斯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5、掘进副总

  (1)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技术工作负责

  (2)参与编制、审查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规划、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总工程师,搞好分管范围内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技术工作,并监督实施。协助总工程师搞好分管范内瓦斯防治技术工作,并监督实施。

  (3)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综合措施补充”的瓦斯治理原则,合理安排掘进工作面施工合理布置工作面。

  (4)负责组织编制、审批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把好审查关。作业规程措施应包括通风、防突、瓦斯管理、防火、防灭尘等安全措施

  (5)在工作面投入生产前要组织人员对工作面瓦斯防治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负责督促、检查瓦斯防治措施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勒令整改。

  (6)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搞好井巷工程规格质量,随时掌握巷道前方地质构造及变化,杜绝巷道误揭煤层,确保安全施工。抓好开拓工程、生产准备工程、瓦斯治理安技措工程,并保质保量地按期竣工交付使用。

  (7)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8)参与组织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瓦斯事故抢险应急预案,负责瓦斯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6、机电副总

  (1)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技术工作负责。

  (2)参与组织编制、审查瓦斯治理规划、计划、措施并贯彻落实。

  (3)负责把好井下机电安装工程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关,电缆、器材等耐压、绝缘性能关,皮带等非金属制品的阻燃性能关。

  (4)协助机电副矿长,重点抓好井下安全供电、掘进通风供电等管理工作,并负责技术把关。

  (5)负责抓好矿井通风、瓦斯抽采、注氮等系统的保养和安全连续运行,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6)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7)参与组织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瓦斯事故抢险应急预案,负责瓦斯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7、安全副总

  (1)协助总工程师对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贯彻、落实技术监督责任。

  (2)协助安监处长搞好各单位干部、职工在瓦斯治理和防突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学习。

  (3)参与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规划、计划、措施的审查与审批,并负责监督实施。

  (4)参与矿井所有的采掘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和单项工程设计、作业规程、技术安全措施的审查与审批,并负责监督实施。

  (5)负责对各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技术政策和瓦斯治理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了解井下采、掘工作面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情况。

  (三)各单位正职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责任制

  1、瓦斯治理办公室主任

  (1)在矿总工程师和通风副总的领导下,负责瓦斯治理和防突技术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暨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面的有关指令、指示、文件、规定、通知等

  (2)负责组织防突专项设计的制定,参与组织各种瓦斯治理和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防突中长期规划,防突月(季)度计划的编制、上报等与防突有关的技术工作,并监督实施、检查等。

  (3)参与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例会,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督促落实。

  (4)负责组织矿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项检查、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及专项治理活动,参与策划矿井瓦斯治理及防突管理工作标准化创建。经常深入基层,亲临现场,了解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情况,解决处理现场存在的问题。监督通风区和防突区完成矿下达的各项任务,并根据生产状况对通风区和防突区提出合理化建议。

  (5)参与定期组织通风安全检查,掌握通风、瓦斯抽采、防突、瓦斯监控、防灭火、防尘等系统的装备和运行情况,对查出的瓦斯事故和隐患,负责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6)对采掘工作面有违反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有关规定的,应立即制止,对重大违章行为要勒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并向第一责任者、直接领导者汇报。

  (7)参与审签瓦斯治理各类报表,负责组织对瓦斯治理和防突特殊工种的培训,在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技术上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指导。

  (8)参与组织实施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面的技术科研攻关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9)参与组织矿井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煤尘爆炸性鉴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等工作,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10)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11)参与组织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瓦斯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2、信息中心主任

  (1)协调全矿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

  (2)监督检查瓦斯综合防治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3)配合相关副总组织好瓦斯治理和防突工程的验收工作。

  (4)配合安监处追查违反瓦斯防治有关规定的事故。

  (5)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6)参与组织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瓦斯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3、生产技术部部长

  (1)负责召集瓦斯治理和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把瓦斯治理和防突工程纳入生产准备计划。

  (2)协助通风防突部门进行瓦斯治理及防突方面技术研究和改造工作。

  (3)严把设计关,合理安排生产布局,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4)协助指导各采掘工作面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面技术工作。

  (5)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6)参与组织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瓦斯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4、地测科科长

  (1)负责组织矿井的超前探煤工作,采取钻探等措施控制施工区域的煤岩层位,及时探明采掘工作面前方地质构造,提前对瓦斯地质工作进行预报。负责研究分析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面的地质工作,根据煤层赋存特征绘制相关地质图纸,为瓦斯治理办公室提供设计依据,并指导施工。

  (2)负责组织人员收集、整理瓦斯地质资料,指导瓦斯地质图的编制。

  (3)协助通风防突部门进行瓦斯综合防治方面技术研究和改造工作。

  (4)配合安监处追查违反瓦斯防治有关规定的事故。

  (5)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6)参与组织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瓦斯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5、安监处副处长

  (1)对全矿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2)配合职教、通风、防突、技术等部门搞好全矿职工瓦斯治理和防突专业知识培训及考核工作。

  (3)监督检查瓦斯综合治理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4)参加追查违反瓦斯综合治理有关规定的事故,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

  (5)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6)参与组织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瓦斯事故抢险应急预案,负责瓦斯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6、机电科长

  (1)按规定做好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所使用电器设备的防爆检查,杜绝电器设备失爆。

  (2)协助通风防突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瓦斯治理和防突措施。

  (3)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瓦斯防治专业知识。

  (4)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5)参与组织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瓦斯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7、经管部部长

  (1)设立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项基金,保证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2)对落实矿井瓦斯治理和防突工程所需要器材、设备等的资金落实负责,保证矿井瓦斯治理和防突工程所需要器材、设备等的资金优先审批。

  (3)负责编报每年瓦斯治理和防突工程计划。

  (4)负责落实瓦斯治理和防突工程资金使用情况。

  (5)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6)根据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需要,配齐瓦斯治理和防突人员。

  (7)协助职教办搞好工人安全培训,并监督落实。

  8、政工部部长

  做好管技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制订好全员的培训计划。

  9、物管科科长

  对落实矿井瓦斯治理和防突工程所需要的器材、设备等负责,及时采购到位,保证供应。

  10、通风区区长

  (1)对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严格执行矿井防突管理的规章制度。

  (2)参与审批矿井防治突出设计和工程计划、技术措施,提出改进方案和意见建议。

  (3)强化通风系统管理,按照突出矿井管理要求设置通风设施,保证通风系统正规、合理、稳定、可靠,提高矿井抗灾能力。

  (4)按照突出矿井的管理要求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保证各种断电保护功能灵敏可靠。

  (5)认真贯彻落实两级“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6)认真负责地做好职工防突知识培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

  (7)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8)参与组织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瓦斯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11、防突区区长

  (1)负责防突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修订,并严格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

  (2)依据技术部门确定的生产按替规划,编制采区、区段、采掘工作面(包括石门揭煤)防治突出专门设计、年度、季度、月度及长期防突计划,负责防突工程的实施,保证防突工程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3)负责防突参数的测试和预测工作,对两级“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执行程序、标准提出主导意见,并报防突小组安排实施。

  (4)负责安装防突设施、仪器,按责任制范围办好移交手续,由使用单位正常使用和看管。

  (5)积极推广防突新技术、新工艺。

  (6)认真负责地做好防突专业队伍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职工整体素质。

  (7)负责矿井瓦斯抽放工程(系统)的验收、运转、维护和观测工作。

  (8)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9)参与组织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瓦斯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12、采煤区区长

  (1)负责贯彻、落实采煤工作面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2)协助通风区和防突区认真贯彻落实好两级级“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3)保护施工范围以内防突设备、设施,钻机及附属设备无丢失,设施无人为损坏。

  (4)组织本区干部、职工学习瓦斯治理和防突专业知识。

  (5)配合瓦斯办、通风区、防突区做好工作面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正确使用瓦斯治理和防突安全仪器、设备。

  (6)坚持按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原则组织生产,摆正瓦斯防治与生产关系。

  (7)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8)参与组织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瓦斯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13、掘进区区长

  (1)负责贯彻、落实采煤工作面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2)协助通风区和防突区认真贯彻落实好两级级“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3)保护施工范围以内防突设备、设施,钻机及附属设备无丢失,设施无人为损坏。

  (4)组织本区干部、职工学习瓦斯治理和防突专业知识。

  (5)配合瓦斯办、通风区、防突区做好工作面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正确使用瓦斯治理和防突安全仪器、设备。

  (6)坚持按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原则组织生产,摆正瓦斯防治与生产关系。

  (7)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8)参与组织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瓦斯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14、保运一区区长

  (1)提高供电质量,保证瓦斯治理和防突机电设备正常供电。

  (2)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瓦斯防治专业知识。

  (3)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4)参与组织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瓦斯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15、保运二区区长

  (1)负责组织矿井瓦斯抽采管路的安装和拆除、钻机工作地点的供电管理等工作。

  (2)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瓦斯防治专业知识。

  (3)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4)参与组织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瓦斯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16、运输区区长

  (1)保证矿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所需设备运输工作,按规定运输到指定地点。

  (2)协助通风防突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瓦斯防治措施。

  (3)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瓦斯防治专业知识。

  (4)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5)参与组织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瓦斯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四)各业务部门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责任制

  1、瓦斯综合治理办公室

  (1)在矿总工程师和通风副总的领导下,负责瓦斯治理和防突技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暨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面的有关指令、指示、文件、规定、通知等。

  (2)负责组织矿井瓦斯治理专项检查、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及专项治理活动,参与策划“一通三防”标准化创建。

  (3)负责钻孔收尺及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工作;负责钻场、钻孔的设计、验收工作;负责编制防突措施、揭煤措施;负责防治煤与瓦斯预测工作、排放钻孔和巷帮钻场的设计工作。

  (4)负责高瓦斯、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瓦斯治理方案的设计。

  (5)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老空以及其它瓦斯涌出异常区域,及时安排有关单位制定专门的瓦斯治理措施,负责审批并督促落实。

  (6)积极参加新水平、新采区、回采工作面及其机风巷投产前的验收,凡不符合瓦斯治理规定的一律不准投产。

  (7)负责制订瓦斯治理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8)定期检查矿井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及办法的执行落实情况,审查矿井瓦斯治理方面的技术资料;定期检查矿井防突抽采工程进度、安全技术措施执行落实情况。

  (9)负责瓦斯治理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使用工作。

  (10)协助职教办组织全矿人员进行防突知识和瓦斯治理的培训工作。

  (11)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救灾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负责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2、安全生产信息中心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暨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针、政策、规程、规定,督促检查其执行落实情况。

  (2)负责掌握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动态情况,发现事故隐患有权下达调度指令,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3)积极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项检查和安全大检查。

  (4)按照法律法规、规程科学合理地指挥安全生产,当生产与瓦斯治理工作发生矛盾时负责协调解决,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5)认真做好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保证文件、材料呈批、催办、传递准确及时。

  (6)认真记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面的汇报,关注矿井瓦斯情况,安排有关单位及时消除瓦斯治理隐患,并牵头组织对瓦斯事故的追查。

  (6)负责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调动人力、物力、财力、车辆等,全力以赴,抢救人员性命。

  3、生产技术部

  (1)负责把好设计关,在开采设计、技术装备和工程施工设计中,要落实上级有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的战略理念,并优先满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需要。在安排采掘工作面布局时,平衡“掘、抽、采”关系,避免采掘接替失调、生产过于集中给通风造成困难。严格做到各风井系统、各采区均衡生产,避免出现生产过于集中及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及老塘通风,并督促各单位严格按设计要求合理组织施工,为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创造条件。

  (2)进行水平、采区、阶段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矿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需要,负责把好瓦斯治理和防突设计关。

  (3)积极参加矿范围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项检查和安全大检查。

  (4)负责监督采掘单位措施落实情况,对误穿煤层、误透巷道等负有技术管理及监督责任。

  (5)参与瓦斯治理治理和防突管理规划、瓦斯治理工程设计措施的编制;积极参加新水平、新采区、回采工作面及其机风巷投产前的验收,凡不符合瓦斯治理规定的一律不准投产。

  (6)负责组织落实把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安全措施纳入到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中去。

  (7)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救灾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牵头制订瓦斯治理和防突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地测科

  (1)贯彻执行上级和矿制定的有关瓦斯治理和防突的政策、规定,负责本职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

  (2)负责提供相关煤层地质和地温资料,及时填绘瓦斯地质图,提供巷道贯通通知书,为矿井瓦斯治理工作提供地质、测量保证。

  (3)参与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规划、瓦斯治理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4)在编制矿井地质、补充勘探设计、重要测量工程设计、矿井地质报告及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方案时,要充分考虑瓦斯治理需要和瓦斯地质工程。

  (5)贯彻落实“瓦斯治理,掘进、地质先行”的理念,负责根据钻孔资料分析采掘工作面前方地质变化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下发地质预测预报。并经常深入采掘现场考察,准确掌握掘进迎头煤(岩)层变化,防止误揭煤层。

  (6)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救灾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安监处

  (1)负责对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及矿有关安全暨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的指令、指示、文件、规定、通知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2)组织开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专项检查。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3)积极参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例会,督促按时解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4)负责瓦斯治理及防突管理技术和管理措施的监督检查,对防止瓦斯事故负监督责任。

  (5)对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安全设施、设备、装置和仪器、仪表的使用和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6)参与有关瓦斯治理和瓦斯治理方面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及科研项目研究与审核工作。

  6、机电科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和集团公司、矿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负责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机电系统内各类检查及迎检工作。

  (3)负责矿井电器设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电器设备性能符合规定。

  (5)负责检查掘进工作面局扇的“三专”供电及风电闭锁装置,确保齐全、完好。

  (6)负责矿井瓦斯抽放工程(系统)的敷设工作。负责瓦斯抽采泵站和灌浆站设备的完好。

  (7)参与瓦斯治理治理规划、瓦斯治理工程设计措施的编制;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救灾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经管部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和集团公司、矿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参与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规划、瓦斯治理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3)积极组织、协调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安措资金优先到位,优先安排。

  (4)负责组织实施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安措资金工程计划的列项、工程项目的预算及结算审查,优先保证计划。

  (5)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瓦斯治理和防突计划工程项目的落实和完成情况,督促有关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计划。

  (6)按照集团公司和矿的有关规定,做好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资奖金的安排工作,确保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7)有权监督、检查瓦斯治理安措资金的落实使用情况,保证瓦斯治理资金专款专用。

  (8)按照集团公司和矿的有关规定,负责配齐配足通防系统的人员,确保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8、政工部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和集团公司、矿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集团公司和矿的有关规定,做好瓦斯治理和防突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3)按照集团公司和矿的有关规定,做好对管技人员的考核工作。

  9、物管科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和集团公司、矿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矿井瓦斯治理相关的材料、设备及仪器仪表的供应负责,做到采购及时,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矿井。

  10、通风区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矿瓦斯治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对矿井瓦斯治理及通风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暨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面的有关指令、指示、文件、规定、通知等。

  (3)根据矿井战略规划和生产发展需要,负责通风系统的调整、通风质量标准化的实施、矿井通风质量达标和瓦斯治理安全目标的实现。

  (4)参与瓦斯治理规划、瓦斯治理工程设计措施的编制,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以及作业规程的审批,把好瓦斯治理措施关;参加新水平、新采区、回采工作面及其机风巷投产前的验收,凡不符合瓦斯治理规定的一律不准投产。

  (5)负责采用计算机绘制矿井通风、防尘、瓦斯抽采、瓦斯监控系统图。

  (6)负责瓦斯治理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使用工作。

  (7)定期检查矿井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及办法的执行落实情况,审查矿井瓦斯治理方面的技术资料。

  (8)参与组织矿井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煤尘爆炸性鉴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主扇性能测定、通风阻力测定等工作,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9)协助职教办组织矿井通风人员进行瓦斯治理的培训工作,对无上岗证和不适合瓦斯治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停止上岗。

  (10)参加瓦斯事故抢险救灾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1、防突区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瓦斯抽采、防突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暨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面的有关指令、指示、文件、规定、通知等。

  (2)参与瓦斯治理规划、瓦斯治理工程设计措施的编制,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以及作业规程的审批,把好瓦斯治理措施关;积极参加新水平、新采区、回采工作面及其机风巷投产前的验收,凡不符合瓦斯治理规定的一律不准投产。

  (3)负责矿井瓦斯抽放工程(系统)的验收、运转、维护和观测工作。定期检查瓦斯抽采系统,不断改进、完善打钻工艺及瓦斯抽放方法,确保完成打钻进尺和瓦斯抽放计划。

  (4)始终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严格执行两级“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做好区域及局部防突工作,确保石门的安全揭煤和掘进防突工作。

  (5)参与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审查以及作业规程的审批,把好与防突、抽采有关的措施实施关。

  (6)定期检查矿井防突抽采工程进度、安全技术措施执行落实情况,负责测定和保存矿井防突抽采方面的技术资料。

  (7)负责瓦斯治理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使用工作。

  (8)协助职教办组织矿井防突人员进行防突知识的培训工作,对无上岗证和不适于防突工作的人员有权停止上岗。

  (9)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救灾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采煤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和集团公司、矿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采煤单位是所辖作业区内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管理单位,对瓦斯治理工作和防突管理全面负责,必须保证通风断面符合规定。爱护通风设施,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

  (3)严格执行跟班干部和班队长瓦斯检查汇报制度,杜绝瓦斯超限和瓦斯积聚。

  (4)认真执行综合防尘相关规定,杜绝煤尘堆积、飞扬现象。

  (5)严格执行放炮及火工品管理规定,杜绝放炮事故。

  (6)积极配合防突抽采工作,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防突措施。

  13、掘进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和集团公司、矿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掘进单位是所辖作业区内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管理单位,对瓦斯治理工作和防突管理全面负责,必须保证通风断面符合规定。爱护通风设施,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

  (3)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爱护风筒,保证风筒末端距符合规定,局扇安专人看管,实行挂牌留名,严禁任意停开局扇或断开风筒,保证迎头风量,严格执行停风断电撤人制度。

  (4)严格执行跟班干部和班队长瓦斯检查汇报制度,杜绝瓦斯超限和瓦斯积聚。

  (5)认真执行综合防尘相关规定,杜绝煤尘堆积、飞扬现象。

  (6)严格执行放炮及火工品管理规定,杜绝放炮事故。

  (7)积极配合防突抽采工作,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防突措施,随时掌握迎头层位,杜绝误揭煤层。

  14、保运一区

  (1)负责井上下瓦斯泵、地面瓦斯电厂等设备维护。

  (2)负责矿井安全供电,保证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安全运行和反风系统设施的安全可靠,做好矿井备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入井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完好,“三大保护”灵敏可靠,消灭失爆现象,确保掘进工作面的“三专”供电及风电闭锁齐全、完好。预防并控制无计划停电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对因机电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要组织追查,并制定防范措施。

  (3)参与矿突发事件的抢险工作。

  15、保运二区

  (1)负责全矿机电设备安装,瓦斯管路的拆除和安装及钻机工作点的供电管理(含甩火、搭伙、电器防爆、电缆吊挂)。

  (2)负责皮带机巷环境卫生和机头机尾的喷雾灭尘,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保证入井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完好,“三大保护”灵敏可靠,消灭失爆现象。

  (3)参与矿突发事件的抢险工作。

  16、运输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和集团公司、矿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做好矿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所需设备运输工作,严格按规定运输到指定地点。

  (3)认真执行综合防尘相关规定,杜绝煤尘堆积、飞扬现象。

  (4)协助通风防突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瓦斯防治措施。

  三、其它

  (一)本制度与上级部门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制度一并贯彻执行。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杨柳煤业原下发关于“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的制度同时废止。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