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煤通〔2013〕136号
公司各单位:
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更加可靠、有效的运行,将组织以通风区为主体,各职能部门和各生产单位协助,齐抓共管,共同防治甲烷传感器误报警事故。
一、形成防治传感器误报警组织机构
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通风副总、瓦斯办主任
成 员:各职能部(科)室及井下各施工单位。
二、职责划分
(一)瓦斯办、安监处为一通三防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工作进行监督。
(二)机电科负责安全监控设备的购进,必须保证设备的质量,要求设备次品率在规定范围以内;另按集团公司规定指定断电开关及断电范围。
(三)通风区为安全监控设备的直接管理单位,负责设备的安装、使用、巡查和维护。为地面、井下安全监控设备管理的责任主体。
(四)信息中心负责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设备的维护以及局上传机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监控设备实行属地管理。各施工单位必须每班指定专人负责本生产区域内传感器的挪移,负责挪移传感器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知识的培训;否则操作人员按“一般三违”论处。
三、防止甲烷传感器误报警措施
(一)牢固树立传感器误报就是超限的安全监控管理理念。
(二)通风区每天大班安排专人到各个头面巡查;因巡查不到位造成误报警的,由矿组织召开追查会按瓦斯超限事故进行处理。
(三)通风区负责井下所有安全监控设备管理维护工作;凡因管理维护不到位,设备更新不及时而造成传感器误报警的,由矿组织召开追查会按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四)井下各施工现场人员发现监控设备,线路出现故障,破皮应及时向调度汇报,由调度安排监测人员及时处理。凡因处理不及时而造成误报的由矿组织召开追查会按瓦斯超限事故追查通风区的责任。
(五)各施工单位责任范围内因人为导致传感器断线、漏芯线、中断传感器数据上传的;当班班长、跟班队长按“一般三违”处理,并由矿组织召开追查会,按照瓦斯超限事故追查施工单位的责任。
(六)各单位责任区域内洒水冲刷巷道或大巷刷白不避开接线盒造成接线盒内积水,对当班责任人按“一般三违”处理;导致传感器误报警则由矿按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
(七)各生产单位因保护不当导致监测线破皮、接线盒、传感器被浆皮覆盖但未进一步造成断线或误报警的,造成传感器损坏的按原价赔偿;当班班长,跟班队长按“一般三违”处理,由矿组织召开追查会,按照传感器误报进行追查处理。
(八)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由信息中心组织安监员、通风区跟班干部、监测队员、施工单位跟班干部或负责人进行现场鉴定,明确责任,为下一步的责任追究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