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3·8” 顶板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加强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矿安〔2021〕166号)等有关规定,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了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3·8”顶板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对事故责任追究、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事故概况
2021年3月8日12时50分,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以下简称三矿)五一风井井口以下571米处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91.75万元。事故发生后,由原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会同兰州市应急管理局、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兰州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决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及18名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总计罚款862,545.00元,并提出6个方面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评估工作过程
2022年4月20日,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牵头,会同兰州市应急管理局、兰州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评估工作组。评估工作组对照事故批复决定和事故调查报告,采取了听取汇报、座谈询问、查阅文件图纸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进行评估,并经过充分分析讨论,形成了一致评估意见。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三矿按照《兰州监察分局关于转发<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3·8”顶板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的通知》(甘煤监兰局〔2021〕14号)要求,落实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按照批复文件,由原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三矿罚款640,000.00元,对三矿、甘肃科贝德煤与煤层气开发技术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共计222,545.00元,罚款均已按期缴纳;按照批复文件,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对三矿“3·8”事故处理批复及集团公司对事故处理的决定》,对三矿1名安检员调离岗位,对甘肃科贝德煤与煤层气开发技术有限公司4名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原单位,并依据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对三矿5名人员、甘肃科贝德煤与煤层气开发技术有限公司7名人员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经评估工作组核查,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已落实到位。
四、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三矿按照《兰州监察分局关于转发<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3·8”顶板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的通知》(甘煤监兰局〔2021〕14号)要求,对照批准的事故调查报告,落实了事故防范措施。
事故发生后,三矿制定了停产整顿工作方案,对现场管理、现场履职等工作提出要求,着力整顿现场管理混乱、跟(带)班管理制度不落实、现场监管责任不到位、违章行为和不作为等问题。根据五一风井维修工程施工需求,对五一风井维修方案进行了调整,制定了五一风井维修工程复工复产方案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重新绘制了五一风井维修施工图,并对相关职工进行了培训考试。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方面。
针对发包工程项目,三矿对外委施工单位的资质、人员进行了全面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甘肃科贝德煤与煤层气开发技术有限公司清退出矿,对学历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人员予以清退,依法规范用工形式。五一风井维修后期工程由矿方自行施工,于2022年3月15日完成竣工验收,现已投入使用。
(三)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方面。
督促各队认真开展自主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了停产整顿期间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重点对职工所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业务知识、岗位技能、应急自救互救能力、2020年全国煤矿事故十大典型案例进行了系统培训。日常工作中,通过班前会、每周安全学习日讲解及工作现场提问的方法,反复对职工进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灌输,达到提高素质、规范操作的目的。由矿领导、副总工程师不定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分系统分专业进行强化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严格遵守事故上报程序方面。
三矿规范了事故上报程序,开展了相关负责人上讲台送教上门活动,从事故汇报制度、汇报流程和应急处置程序对调度员进行系统培训,要求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五)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
事故发生后,三矿对五一风井立即开展了隐患排查工作,共查出问题63条,并全部整改完成;组织业务部室对照设计图纸对五一风井维修工程已施工的巷道进行安全质量排查,共查出问题8条;截至五一风井维修工程复工复产前,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专项检查2次,共查出问题43条,并全部整改销号。
(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面。
为吸取事故教训,三矿分十个专业组,开展了覆盖井上下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并将顶板管理、巷道支护参数、巷道顶板离层、“十字布点”及锚杆受力监测、巷道变形分析及相关资料作为检查的重点,共查出问题69条,并全部整改完成;按照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要求,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进行了第二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共查出问题131条,并全部整改完成;对《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中禁止的对外发包工程进行了自查自改。
五、综合评估意见
经评估工作组综合分析、讨论研究认定,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3·8”顶板事故责任追究已到位、事故处罚已落实,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的各项要求已基本落实,这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进一步持续推进和加强。
六、相关工作建议
三矿需进一步规范事故上报程序,履行依法依规报告事故信息的法定义务,及时、准确、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信息,坚决杜绝迟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情况发生。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3·8”
顶板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