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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使用摩擦式金属支柱或单体液压支柱的工作面,必须备有坑木,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2-09-13 11:10 来源:煤矿安全网 工作面 数量 材料 金属 支柱 规格 地点 方法 作业 规程

  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使用摩擦式金属支柱或单体液压支柱的工作面,必须备有坑木,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摩擦式金属支柱和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

  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必须使用不同类型的支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摩擦式金属支柱和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对摩擦式金属支柱、金属顶梁和单体液压支柱,在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后,必须进行检修。检修好的支柱,还必须进行压力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解读】本条是关于有关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失效支柱及不同类型、不同性能支柱使用的规定。

  在煤炭生产中,由于地质条件、煤层赋存状况等因素的变化,回采工作面条件发生改变,进而要求支护材料、支护形式必须适应其变化,以便有效地控制顶板,保证回采工作面的安全

  (1)冒顶是煤矿中最常见的事故。据统计冒顶事故煤矿事故总数的60%以上,伤亡人数占40%左右,尤其是回采工作面发生冒顶的机会更大。而处理这类事故需要大量坑木。

  回采工作面一般都要经历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过断层、过破碎带、过旧巷等情况,此时都需要架设不同类型的特殊支架,额外增加了一定数量的支护材料。在使用摩擦金属支柱或单体液压支柱的工作面,也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备数量充足、规格齐全的坑木。其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也应有利于顶板管理和对顶板事故的处理。

  (2)采煤工作面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摩擦式金属支柱和失效的飞单体液压支柱,可使支架的支护强度降低,在未达到支架的设计工作阻力时便可能破坏,极易发生顶板事故。

  (3)支护材料按材质分为:木支护、金属支护,按工作特性又分为:急增阻式、微增阻式、恒阻式。由于支柱的类型和性能不同,其工作原理、初撑力、初工作阻力、额定工作阻力及支柱极限压缩量都有很大差异,如果在同一工作面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支柱时,不同的支柱组成的支架对顶板的控制作用则表现出极大的差别。一般木支柱最大允许下沉量为200mm,若顶板下沉量大于200mm时,木支柱将大部折损破坏,如果木支柱与单体液压支柱混合使用时,顶板压力将单独作用在单体液压支柱上,从而使得采煤工作面顶板呈现不均匀下沉,这样由于支护强度不足,支柱被分别破坏,造成工作面局部冒顶和摧垮工作面的重大事故。因此,在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4)支柱使用一段时间后,如不认真维护、保养,就会折损失效,折损失效支柱应进行检修,检修后还必须进行压力试验,否则因达不到工作特性而使支柱支护强度不够,就有可能被折损造成事故。

  1997年3月13日,抚顺矿务局龙凤矿机采队,在机采工作面使用金属摩擦支柱支护顶板,当发现部分支柱失效后升井检修,但没有对检修后支柱进行压力试验,使用后造成了回采工作面大面积冒顶。事故后对检修后未下井使用的支柱进行压力试验,结果发现,初工作阻力达到标准的只有14%,最大工作阻力达到标准的还不到8%。因此,《规程》规定,对失效支柱检修后还必须进行压力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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