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解读】本条是关于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的规定。
矿井通风系统是矿井生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矿井的通风系统都必须符合"系统简单、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系统简单才便于管理,经济合理能节约费用,而安全可靠更为重要,因为矿井通风系统的状况决定着整个矿井的安全或危险程度;同时,矿井通风系统也是"一通三防"的基础,而"一通三防"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规程》规定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所谓"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是指矿井必须设有符合规定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并有自己独立的进风井筒和自己独立的回风井筒。新鲜风流由进风井筒流入井底,再分别流向分区的采掘面、硐室等用风地点;然后,流入分区回风巷道;最后汇集到矿井总汇风道,经回风井筒排出地面,从而形成一个完善的、独立的通风网络结构。由于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需要对矿井所有巷道的通风阻力进行全面测定,重新进行风量分配,通风设施、通风网络等都要重新改设或调整,并要对比和选择最佳通风方案等。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是一项较为复杂和细致、严肃的重要工作。因此,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并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以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安全实施和改变后的矿井通风系统进一步合理、稳定、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