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矿井应每周至少检查1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解读】本条是关于制定综合防尘措施和对隔爆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的规定。
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每年还应根据矿井采掘布置和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综合防尘和预防煤尘燃爆的具体实施措施,包括采掘工作面及其入、回风巷的减少煤尘发生量和降低浮游煤尘浓度的综合防尘措施:矿井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和其他巷道的风流净化、清扫或冲洗积尘、刷浆、撒布岩粉、隔爆设施;以及各项措施的组织落实办法等。
为保证隔爆效果,对隔爆水棚安设的位置、长度、水量及安设方式等都有严格的要求。如果出现水棚损坏、水量不足、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就会影响隔爆效果或起不到阻止爆炸传播的作用。因此,每周至少进行1次隔爆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隔爆设施处于完好、有效状态。